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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億元木制品走私鏈條浮出水面

2016-06-02
来源:經濟參考報

  橫跨黑龍江、遼寧兩省三大城市,涉及20個團夥、30名犯罪嫌疑人,案值4億元、偷逃稅款4000萬元——在海關總署緝私局的統一指揮下,大連海關、哈爾濱海關聯合開展緝私行動,一舉破獲加工貿易渠道木制品走私系列案件。

  這是近年來大連海關查獲的最大一起資源性商品走私案,隨著這起案件的破獲,一個以加工貿易為名、上下線嚴密的走私鏈條浮出水面。

  犯罪嫌疑人“跑路”途中被抓獲

  東北是我國林業主產區,木制品加工是傳統行業。據大連海關介紹,近年來,為保護林業資源,促進木材加工行業良性發展,國家逐步調整了相關政策,取消了出口退稅,對木制品出口采取了征收關稅等一系列的管控措施,並引導企業利用加工貿易方式進行精深生產,即企業從國外進口原木,進行精深加工後再次出口,提高生產技術含量及利潤,減少國內木制品消耗。同時,國家對加工貿易原材料實施手冊制監管模式,不收取進出口環節稅,以減輕企業負擔,簡化管理程序。然而,一些企業卻為了牟取暴利,動起了“歪腦筋”。

  國家政策變化後,海關風險管理部門通過對近幾年的數據分析發現,轄區內一般貿易出口一次性筷子等木制品數量、金額急劇下降,加工貿易方式出口驟增,感覺其中風險很大。2014年,他們把相關線索移交給緝私局,組織專門力量開展情報經營。

  由於犯罪手法比較隱蔽,緝私部門一時難以找到突破口,經過一段時間的情報收集和采取各種偵查手段,20多家相關企業逐漸進入了海關緝私警察的視線。

  今年5月6日,大連、哈爾濱兩地海關開始“收網”,共出動相關警員330人,分成31個行動小組,在大連、哈爾濱、牡丹江等地同時行動,抓獲30名目標嫌疑人,搜查涉案公司26家,查獲大量書證及電子證據,順藤摸瓜,查出了“分工明確、環環相扣”的走私鏈條。

  據緝私部門介紹,在抓獲的過程中,牡丹江森騰木業有限公司兩名犯罪嫌疑人十分狡猾,察覺出異樣,即把公司賬冊等裝到車上,又買了不少日用品,准備跑路,在綏芬河到綏陽的山路上被抓住。

  經初步查明,抓獲的30名犯罪嫌疑人涉及黑龍江、遼寧兩省的哈爾濱、牡丹江、大連三個城市的20個團夥。其中上遊企業5家、下遊企業12家,貨代公司3家。

  “上線”吃完進口吃出口

  海關發現,為偷逃關稅,逃避國家對資源性商品出口監管,一些涉案企業可謂“煞費苦心”,“吃”完進口“吃”出口。黑龍江地區一些木材加工貿易企業作為“上線”,首先利用自己合法辦理的加工貿易手冊將境外原木保稅進口,然後偷偷在國內倒賣牟利;同時,為平衡在海關備案的加工貿易手冊,騙取核銷,上述企業又將手冊出口額度轉賣給遼寧境內的多家木制品加工企業實際出口,並再次獲利;有的甚至成立空殼企業作為走私手段直接倒賣加工貿易手冊。

  東北地區的一次性筷子、牙簽、雪糕棒等木制品加工是傳統行業,主要有一般貿易、加工貿易兩種出口形式。黑龍江省不少企業長期從事“兩頭在外”的加工貿易,他們從俄羅斯進口原木,在國內加工後,再把一次性筷子、牙簽、雪糕棒等木制品出口到日本、韓國。

  《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了解到,“上線”企業主要采取了三種手法:

  手法一:高報出成率。出成率是原材料和產成品的比率,有些企業通過高報,向海關提供了虛假的出成率,導致出口指標有剩餘,他們把增加部分賣給國內的出口企業,使出口企業節省了10%的關稅,造成國家稅款流失。

  手法二:專門倒賣加工貿易手冊。利用他人的木制品加工廠作為注冊地址,向海關備案,辦理加工貿易手冊,單純是為了賣指標,每年給那些木制品加工廠的老板6-8萬元不等的好處費,再把指標賣給出口企業從中牟利。

  手法三:提供虛假合同信息,騙取海關加工貿易手冊。既包括進口指標,又包括出口指標,原木進口本來有13%的增值稅,出口產成品有10%的關稅,國家兩頭受到重大損失。

  此次抓獲的團夥中,有一個楊某和康某某團夥,此二人根本不從事與木材行業相關的任何工作,他們找到黑龍江牡丹江東寧得勝木業有限公司,跟這家企業談合作,主要通過給木制品加工企業好處費的方式,利用他人企業編造出企業用工、生產記錄等虛假內容,在海關辦理合法的木制品加工貿易手冊,再將手冊倒賣給一些一般貿易企業,從中謀取利益,進而造成國家出口關稅的損失。

  “合作”期間,楊某、康某某需要支付“合作”企業6到8萬元不等好處費,並通過偽造用工、生產記錄等生產經營所需資料來逃避海關核查。除了與牡丹江東寧得勝木業有限公司“合作”,還找到東寧三和木業等4家企業,據初步查明,2011年以來,楊某、康某某團夥累計通過倒賣加工貿易手冊方式,走私出口木制品價值3000多萬元人民幣,偷逃稅款近400萬元。

  “下線”偽報貿易性質

  此次查獲的走私鏈條的“下線”共12個團夥,基本為遼寧大連地區的木制品加工企業。這其中既有不具備加工貿易資質的一般貿易企業,也有自身“額度”不夠用的加工貿易企業,還有的不屬於任何公司,純屬個人,他們手裏有訂單,委托貨代公司提供離岸賬戶,收回貨款。

  作為“下線”,遼寧大連地區的木制品加工企業為了逃避10%的出口關稅,使用非法購得的手冊,向海關偽報貿易性質,把本應以一般貿易出口的木制品偽報為加工貿易出口,逃避出口關稅。

  下遊的生產企業一般都有國外客戶,有的生產規模還比較大。大連地區的一家企業擁有工人近300名,本身有合法的加工貿易手冊,但為了謀取更多的利益,他們在手冊范圍外又多進行了生產,這些多生產出來的產品本應按照一般貿易方式進行出口,但廠家為了逃避10%的出口關稅,就另外購買了加工貿易手冊,偽報出口。初步查明,這家企業自2011年以來,多次購買加工貿易手冊,將木制筷子出口到日本,涉案金額8000萬元,涉嫌逃避出口關稅800萬元。

  “走私中介”魅影頻現

  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在“上線”和“下線”的非法交易中,除了上下線直接聯系以外,還出現了專業的“走私中介”——多家貨代公司從中居間聯系,通過收取包幹費,一條龍辦理租船、訂艙、倒賣加工貿易手冊等“專業服務”,從而與“上線”“下線”形成了環環相扣的“走私產業鏈”。

  此次抓獲的3家“走私中介”,原本從事的行當是“貨代”,即貨運代理,指的是貨主與承運人之間的中間人、經紀人和運輸組織者。在我國,國際貨運代理是指代理報關企業,從事進出口報關、報檢、租船訂倉等業務,是處於國際貿易和國際貨物運輸之間的共生產業或邊緣產業。

  《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了解到,隨著國家進出口政策的調整變化,原來從事一般貿易出口的企業為降低成本,問貨代“能不能找到加工貿易手冊”,希望貨代能幫助購買加工貿易手冊指標。既然“市場”有需求,貨代明知違法,也不惜通過各種渠道找到手冊持有者或倒賣手冊的人,以購買手冊,從而成為專業走私中介。

  貨代與出口企業之間,采取以包幹形式收取費用,包括港雜費、海運費及手冊費等,貨代定期出具對賬單,注明手冊使用情況及費用,發給手冊倒賣方,手冊使用方把錢交給貨代,貨代再跟倒賣方結算。通過貨代公司一條龍的“專業”服務,使走私非法交易更為便捷。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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