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於前年非法佔領期間,於添馬公園變電站「暗角」疑被7警毆打案昨續審。辯方反對將4間新聞機構拍得的片段呈堂,指控方不能證明片段的出處及如何錄取,亦未能證明片段沒受到干擾,法庭不應接納片段呈堂。法庭昨因此展開「案中案」,以決定片段是否能呈堂。
未能證明片段有否受干擾
7被告依次為「O記」總督察黃祖成(48歲)、觀塘區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29歲)、警長白榮斌(42歲)、警員劉興沛(38歲)、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員陳少丹(31歲)、九龍城區刑事偵緝警員關嘉豪(32歲)及觀塘區反黑組警員黃偉豪(36歲)。
代表首被告的資深大狀駱應淦,昨讀出反對無線電視、亞洲電視、NowTV及蘋果日報的新聞片段呈堂的原因,指控方未能證明欲呈堂片段的出處及如何錄取、亦未能證明欲呈堂片段沒有受到任何干擾、及法庭應當行使酌情權不接納片段為呈堂證物。另被控於中區警署普通襲擊曾健超的第五被告,亦反對將警署接見室的閉路電視片段呈堂。
控方指,受爭議的新聞片段可分為3個階段,首先是4間傳媒機構均拍到,曾健超在花槽上向下方警員淋潑液體,因而被制服;其次是無線拍到曾被首6名被告臉朝下地抬走,最後為無線及蘋果日報拍到,曾被7名被告帶到變電站及被毆打。
控方透露,片段於網上下載,又或由亞洲電視及無線的資料室提供。
包括無線新聞製作經理黃廣海在內的3名無線員工,將就無線的片段作供,他們分別曾於案發當晚負責監控電視直播、將片段燒錄至藍光碟等,黃曾對比過藍光碟的片段及警方於網上取得的片段,有指他將會是其中一個被重點盤問的證人。
證人指警被曾揈跌頭撼牆
「案中案」首名證人、警長畢宏達昨供稱,案發當晚他上前制止一名淋潑液體的黑衣男,並著兩同僚,包括警長程英偉前來協助。程警長則供稱,該男子不斷掙扎,他遂拉開男子的眼罩及口罩,用胡椒噴霧直接噴向其臉,之後男子便撞開他,又將另一警長「成個揈咗落地下,頭撞埋落牆」。案件今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