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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宣布律政司長及保安局長率團 港官今上京商完善通報機制

2016-07-05
来源:香港商報

    CY宣布律政司長及保安局長率團 

  港官今上京商完善通報機制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戴合聲報道:行政長官梁振英(CY)宣布,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及保安局局長黎棟國今日將率團上北京,與公安部及港澳辦等有關部門商討如何改善兩地通報機制,並於明日向公眾交代會面情況。梁振英表示,將全面與內地有關部門檢討,現階段不排除任何檢討議題,通報期限是其中一方面,希望盡快有成果。

  會晤公安部及港澳辦等部門

  梁振英昨日早上聯同袁國強與黎棟國召開記者會,指兩人今早將聯同警方、入境處和海關的首長到北京與公安部、港澳辦等部門會面,就進一步完善兩地的通報機制進行初階段磋商。在磋商期間,香港警方會聽取內地有關部門就林榮基案件的通報,以及今年3月14日大埔找換店劫殺案疑犯被捕的通報;有關官員會即日來回,今晚深夜回港,明日早上透過傳媒向社會報告會面情況。

  梁振英指出,通報機制已運行了10多年,有全面深入檢討的必要,他希望檢討最少可取得階段性成果。被問到檢討內容會否包括通報限期,以及涵蓋「中央專案組」等,梁振英回應稱通報限期是其中一個方面,但他認為檢討應是全面和深入,不排除任何檢討的議題,而他個人沒有聽過「中央專案組」。

  葉國謙冀機制能變清晰協議

  對於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早前指人身安全受威脅,黎棟國表示,警方已第一時間聯絡上林榮基,並就其提供的資料進行調查,警方亦提醒林榮基採取保護措施,他強調警方非常樂意提供一切可行協助。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認為,本港官員到內地就通報機制進一步討論及檢討是合適。他指,通報機制並不是實質協議,是互相尊重下的合作,希望機制能變成兩地的清晰協議,當港人在內地被拘留後,可以透過機制即時讓香港知悉。他認為在運作上,任何有執法權力的內地機構都要向公安局通報涉及港人被捕的個案,再由公安局向本港保安局通報,通報內容包括被捕時間、地點及所犯事情,他認為通報時間應訂在7至14日內。

  有效維護兩地居民合法權益

  自2000年公安部港澳台事務辦公室和特區政府保安局簽署《內地公安機關與香港警方建立相互通報機制安排》以來,內地公安機關始終堅持「一國兩制」原則,本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不干預對方執法活動的精神,與香港警方認真落實通報機制安排。截至2015年底,內地公安機關向香港警方通報在內地被採取強制措施的香港居民6172人;香港警方向內地公安機關通報在香港被採取強制措施的內地居民6934人,對有效維護兩地居民的合法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

  袁國強昨復工

  【香港商報訊】記者周偉立報道:早前腸部不適入院治療休假的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恢復工作。律政司發言人表示,司長健康情況不會影響他的工作。

  袁國強上周因為腸部不適,休假數天,亦沒有出席七一回歸酒會和升旗禮。行政長官梁振英昨早表示,袁國強、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等官員今日將上京,與港澳辦等部門就完善兩地通報機制進行磋商,亦即袁國強復工第二日便要出差上京。

  袁國強去年12月1日亦曾因腸部不適入院休養,缺席當時的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會議。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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