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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一高管遭PS艷照敲詐報警 警方:沒打錢不立案

2016-07-20
来源:澎湃新聞網

  PS艷照敲詐⑤|沈陽一高管連續被敲詐,警方:沒打錢不立案

  原標題:沈陽一高管遭PS艷照敲詐報警不予立案,報道后警方登門取證

  7月16日,澎湃新聞報道了沈陽一公司高管遭PS艷照信件敲詐、報警時其公司轄區派出所稱“不打錢不予立案”一事,兩天后,此事有了新進展。

  7月18日,事主王峰(化名)告訴澎湃新聞,當天上午9點左右,沈陽北站派出所所長到其所在單位,稱局里非常重視此事,當即受理了案子,并將兩封PS艷照敲詐信件帶走。7月19日上午,他向警方做了筆錄,北站派出所民警表示,相關信息錄入網絡之后,會送達立案通知書。

  澎湃新聞隨后致電沈陽北站派出所,該所趙姓所長表示,王峰報警時,接線員就記錄了王峰的名字、敲詐金額、銀行卡號等信息,即已受理案子,但由于比較忙,一直未來得及采集證據,現發現敲詐金額數目較大,引起重視,開始收集材料錄入口供。

  趙姓所長稱,如今市民警覺性提高,多數都能識別出PS照片,如果有人收到詐騙信件,應第一時間報警,千萬不要慌,交由警察處理。

  此前在7月15日,在澎湃新聞連續刊發PS艷照敲詐案系列分析報道后,王峰向澎湃新聞反映,自己上個月在5天之內連續收到兩封PS艷照敲詐信件,他在收到敲詐信后未打錢,立即打110報案,110轉到其單位轄區派出所,得到的回復是“沒打錢不立案”。

  王峰說,他收到的兩封信分別要求他向指定賬號匯款25.8萬元和29.2萬元,不給錢就將他的艷照和視頻公開。

  王峰對報警卻不立案一事表示很無奈,他說,信里的照片“特別假”,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他說,選擇第一時間報案,首先是因為5天內連續收到兩封敲詐信,擔心個人人身安全問題,“怕有人惦記,搞綁架這種東西”,第二是擔心會有其他人上當受騙。

  律師王甫向澎湃新聞表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問題的規定》(2000年5月12日) ,敲詐勒索公私財產“數額較大”,以1000元至3000元為起點;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1萬元至3萬元為起點。公安接到報案之后,應當先受理初查,初步證明是刑事案件就該立案,“只要是敲詐勒索,不論是未遂還是既遂,都應當立案。”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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