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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工時為上策

2016-07-26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總商會總裁袁莎妮

  標準工時政策的第二階段諮詢最近結束,香港總商會原則上支持「大框」的概念,透過立法方式規定以户傭合約訂明一般户員的工時安排,但當中仍有不少細節值得探討。本會認為,動輒以立法干預自由市場運作,只會窒礙企業發展,影響香港競爭力。

  第五屆立法會曲終人散,近期議事堂的種種紛爭,再次清晰展現立法是有很多難以預計的風險,而且意見經常高度分歧。這不單在新的條例草案出現,就是在未來為了最神聖或無關痛癢的理由修訂原有法例,同樣情况仍會發生。立法是最魯鈍的工具,可免則免,總商會反對過分依賴法規,過度立法。

  「大框」受到普遍支持

  事實上,在過去百年的歷史中,并無任何證據顯示,現行的合同法,無論是書面或非書面的,并不合適處理户傭合約。本會明白,社會不同持份者要達至共識,以解決工時問題的重要性,亦對標時委員會及政府經濟顧問進行調查、收集數據、進行詳盡分析及經濟評估深表赞賞。因此我們原則上支持采用「大框」,以確保勞動市場的靈活性。

  「大框」的概念,確保户傭雙方訂立合約,按照個別的需求而列明工作時數、超時工作安排及超時工作的補償方法。這種彈性的安排應可容許本港自由市場經濟有效率地運作,亦可解決無償超時工作的問題,保障員工利益。根據過往經濟周期的經驗,我們經歷了2000年科網泡沫及2009年金融海嘯,證明彈性的工作安排能夠紓緩經濟放緩的影響,户主往往先透過縮減工時來應付生意萎縮,以避免大規模裁員。

  「大框」是工會、户員和户主都認同的方案。根據標時委員會的調查顯示,無論工會會員和户員,最支持的便是「大框」,分別為55%及93.7%,而户主支持的則有81.9%。相對標準工時和最高工時,工會會員的支持率一半也不到,只有49%及34%,可見「大框」最受支持。

  「小框」不利就業市場

  若強行在「大框」之上,加入「小框」,立法制定工時標準及超時工資率等,以保障基層户員,不但有礙勞動市場的彈性,亦產生種種不容忽視的問題。

  諮詢文件顯示,勞工團體普遍建議劃一標準工時為每周44小時,超時工作補償為基本工資率的1.5倍,若以户員每月總工資金額不超過15000元的假設計算,企業的每年薪酬成本將飆升近104億元,相等於每年整體薪酬成本的1.84%,導致約6990間企業轉盈為虧,187300名受聘於受影響企業的户員工作或許不保,大大影響就業市場的穩定性。

  從勞工供應的角度來看,若實施上述的工時標準,户主可能會減少户員的工時,并須增聘多達195000個全職户員。面對現時勞工市場緊絀,2015年平均職位空缺為83800個,這些新增空缺將更難以填補,商界的競爭力也將進一步受損。

  即使我們原則上同意只實行「大框」,但在「大框」之中,仍有不少問題要處理,例如實行合約制過渡期的長短;合約的工時定義為何,是否打開電郵亦計算;管理層職員是否要列明工時;超時工作補償的比率及違反的罰則等問題,都應該深入探討。

  要知道不同工種有不同的要求,按照户員的資歷和工種,有時要户員長時間或不定時工作,如醫生、律師、警察和消防員等,有必要為他們提供彈性安排,以保留勞工市場的靈活性。

  新政策的實施,總商會希望不論新舊合約的員工同樣享有相同的保障,并實施為期一至兩年的過渡期,讓企業適應。我們明白現時社會各界仍有很多不同的意見,希望大眾能集思廣益,務求尋找一個大家能接受的方案,既能推動香港經濟發展,又可保障員工利益,以增強香港的競爭力。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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