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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災之後,反思基層社會治理

2016-07-27
来源:鳳凰論

       作者:鳳凰網評論部

  這個夏天,中國從南到北的很多地區遭遇洪災。巨大的生命財產損失,提醒整個社會展開更深入的反思,在天災難測之外,是否還存在不能回避的人禍因素。這不僅是為了事後追責,更是為了亡羊補牢,防止未來更多的悲劇發生。

  最新一輪洪災中最刺激人心的,是河北邢台一個村莊被淹,好幾個孩子在洪水中喪命。之前流傳的上遊水庫泄洪的說法被官方辟謠,但不可否認的事實是,半夜洪水沖進村莊的時候,那些村民沒有得到及時預警。事後,邢台市防汛辦和下轄經濟開發區的官員,就是否及時下達撤離通知,都有了截然不同的說法。防汛過程中的混亂脫節問題,由此可見一斑。

  洪災面前,相信絕大多數公職人員都能堅持守土有責,主觀不負責任的“人禍”並不多見。但如果把天災比作大考,其所測試的並不只是考場上的應試態度,還要追問考前的各種防汛准備。如果平時疏浚河道、修建防汛設施不力,汛期也沒有做好各種應急預案乃至救生演練,等洪水沖到眼前,再多的努力也是臨時抱佛腳。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受災之後,網上“今不如昔”的感慨不少。被淹的村民指責地方政府和官員抗洪救災不力,參與抗洪的基層官員抱怨“我們水裏幹,百姓看翻船”。這種相互不滿的背後,反映的是基層官民之間的失信甚至情緒對立。敵對情緒之下,防汛救災陷入某種程度的混亂,也就不難理解。這種失序是怎么發生的?最自然的原因,可能是隨著城鎮化的推進,很多農村青壯年離開農村,不再以田地安生立命,對於防汛等工作重視程度下降,剩下的老幼則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另一方面,因為缺少來自基層的監督和壓力,上級政府對於農村問題可能存在某種程度的忽視。平時相安無事,一旦出現危機,農村的“空心化”就會放大風險和矛盾。所以,對於很多農村被淹,反思不能局限於防洪排澇本身,防洪設施的修建和維護,無不是長期的工程,背後都涉及人員組織、物資調配等等,汛期更是考驗基層政府的組織和動員能力。今年一些災區的事實證明,基層治理能力的不足,會放大天災的危害和後果。

  如何提升轉型期的中國尤其是農村地區的基層治理能力,是較為關鍵的問題。在轉型中的社會,民眾會對政府的治理能力要求更高,維護權利的意識更強,通常來說這不是刁民,是公民意識的體現。當然也可能出現“過分維權”的情況,要改變這種情形,除了堅守法治之外,基層政府也要積極推動治理方式的轉型:治理主體不能權力包辦,要善於組織社會;維護權威不能只靠強制,要嘗試協商;權力運行不能只自上而下,還要嘗試平行推動、相信民間力量。如果像過去一樣總是塑造“全能政府”的形象,民眾也就會習慣要求政府負全責。提升基層治理能力,政府和民間各就其位,面對天災的時候,整個社會才能更團結、更高效的應對,而不是官民相互指責。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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