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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收購Uber中國的考量

2016-08-02
来源:香港商报综合

  滴滴收購Uber中國 需待通過報備審查

  【香港商報网訊】滴滴出行8月1日正式宣布,與Uber(優步)全球達成戰略協議,將收購Uber中國的品牌、業務、數據等全部資產,在內地運營。知情人士指,這家合併后的中國打車出行平臺公司的估值將達350億美元。Uber中國的投資者將獲新公司20%的股份。專家指,合併后再上市是明智之舉。強強聯手的壟斷問題也引起市場關注。

  合併利好雙方

  據悉,雙方達成戰略協議后,滴滴出行和Uber全球將相互持股,成為對方的少數股權股東。Uber全球將持有滴滴5.89%的股權,相當於17.7%的經濟權益,Uber中國的其餘中國股東將獲得合計2.3%的經濟權益。滴滴也因此成了惟一一家騰訊、阿里巴巴和百度共同投資的企業。同時,滴滴出行創始人兼董事長程維將加入Uber全球董事會。Uber創始人兼CEO卡蘭尼克將加入滴滴出行董事會。

  據爆料人透露,此次合併,老虎基金和高瓴資本起到了至關重要作用,卡蘭尼克最初曾對與滴滴合併方案表示強烈反對,但最終為了保全全球業務,向資本市場妥協。另一方面,上月29日內地網約車新政出臺,讓Uber投資方加快了合併進程,兩家公司高層當晚就簽署了合併協議。

  目前,滴滴出行的估值為276億美元,而Uber全球的估值達625億美元。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認為,Uber和滴滴目前是兩大巨頭,雙方各有優勢,滴滴在內地市場的份額和Uber在世界其他地方的份額都有極大吸引力。同時,在內地市場,Uber與滴滴的資本大戰,讓雙方都損失不小。他指:「滴滴、Uber中國合併后再上市,真是一個明智的選擇。」

  仍存監管審查變數

  有關人士分析稱,這起合併可能引發交通、反壟斷等監管部門的高度關注和嚴格審查。多位熟悉監管部和法律事務的人士表示,這起重大合併能否成功,依然面臨諸多市場審查和監管未知數。據悉,目前滴滴、Uber中國均尚未向有關部門申報合併意向,在8月1日滴滴正式宣布收購之后,有關報備和審查程序如何推進才是關鍵。

  根據易觀2016年Q2公布的數據,根據日活人數,滴滴占據了中國專車市場份額的70%,優步中國占據了17%。滴滴和優步中國合併之后在專車市場將占據超過87%以上的市場份額,而在更細分的快車市場,份額有可能接近100%。根據《反壟斷法》規定,只要份額超過50%就構成壟斷。「如果這起合併不叫停就太荒誕了。」一位法律界人士評價稱。

  北大法學院教授、北大法律經濟學研究中心聯席主任鄧峰稱,此次合併也可能引發交通部門的嚴重關切。7月28日,網約車新規出臺,交通部明確網約車合法地位。鄧峰稱,「從新規可以看出交通部非常克制,市場剛剛放開扣子,要培養本土的租車市場。此時宣布合併極不理智。」

  美國德杰律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陶景洲表示,滴滴和Uber的此次交易還涉嫌瓜分全球和中國市場,可能會帶來美國甚至歐盟等相關監管機構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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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贏的是資本 坑的是消費者

  滴滴和Uber中國兩家公司將宣布合併,以結束無休止的補貼戰爭。多數司機和乘客,還無法反應過來:這到底對他們來說意味著什麼?

  多位網約車市場從業人士對合併之后強大的滴滴表示恐懼,一方面,補貼大戰可能逐漸降低調,另一方面,規模不足的其他網約車公司可能會被逐步排擠出市場,乘客會否因此受益,有待監管審查和市場檢驗。

  第三方數據研究機構中國IT研究中心近日發布的《2016年Q1中國專車市場研究報告》顯示,一季度專車市場整體保持了高速增長,其中滴滴專車以85.3%的訂單市場份額居行業之首,Uber、易到用車及神州專車則分別以7.8%、3.3%和2.9%位列二、三、四位。若從市場份額看來,滴滴與Uber中國合併后,必將坐實中國專車市場的頭把交椅。受此消息影響,截至昨日收盤,神州租車跌2.9%,報7.69港元,盤中一度跌超4%,為5月10日以來最大跌幅。

  內地網友評論稱,滴滴和uber合併已經不再只是資本的事兒了,它跟我們每一個用戶都息息相關,而且對我們打車用戶來說并不是好事,滴滴uber基本壟斷了中國的出行市場,那麼補貼勢必不會存在了,最終用戶被牢牢套死在這顆大樹上,平臺想怎麼圈我們錢就怎麼圈錢。

  滴滴收購Uber中國會構成壟斷嗎?

  作者:俊世太保

  据虎嗅网报道,8月1日下午,滴滴與Uber全球達成戰略協議并將收購優步中國品牌的消息被證實。滴滴將向優步投資10億美元,Uber將取得新公司20%的股權,合并之后的新公司估值將高達350億美元。

  根據多家第三方數據報告,滴滴占據超過80%的專車份額,而Uber中國之前也對外宣布擁有30%的專車市場份額,如今兩者合并,毫無疑問中國的專車市場會誕生一個新的巨無霸。

  消息公布后,業內開始質疑這家新誕生的出行巨頭是不是已經構成了壟斷?其實并不會。

  一、營業額未到申報標準,交易并未觸發反壟斷審批

  對于收購后是否涉嫌壟斷的問題,滴滴進行的回應值得我們參考,「我們認為,目前滴滴和優步中國均未實現盈利,且優步中國在上一個會計年度營業額沒有達到申報標準」。

  無獨有偶,在2015年年初,滴滴和快的宣布合并后,易到用車曾向商務部與國家發改委舉報,稱兩家公司的合并涉嫌壟斷,建議相關部門禁止兩家公司合并。但在當時也正是由于兩邊企業均未達到有關經營者集中的申報門檻,因此不需要進行經營者集中申報。

  事實也證明了這一點,滴滴快的合并后不久就開始了新的大戰,也并未有任何“壟斷”相關的后續。

  2008年發布的《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中規定,若參與集中所有經營者上一年度在中國境內營業額合計超過20億元人民幣,并且至少兩者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人民幣,需要進行反壟斷申報。或者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全球范圍內營業額合計超過100億元人民幣,并且其中至少兩個經營者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人民幣,亦需要進行申報。

  從目前已經公開的數據來看,滴滴與Uber中國的合并案尚未達到審批標準:滴滴2015年在華凈收入超過60億元人民幣,超過所有經營者在華收入的申報標準20億元;但Uber中國2015年會計年度凈收入卻不足4億元。根據一份2015年7月傳出的有關Uber中國的財務報表顯示,該公司2016年預計凈收入為2.56億美元,但2015年預計凈收入為負數。

  而經營者集中是否需要反壟斷申報參考的正是并購的上一會計年度數據,很明顯滴滴與Uber中國的合并案并不須申報反壟斷審查。

  騰訊財經表示,「由于專車模式的特殊性,滴滴與Uber涉及兩個營業額數字。流水額,即乘客支付的全部費用,凈收入,則為乘客支付的費用中,真正進賬滴滴與Uber的那部分。大成律師事務所鄧志松律師認為,由于滴滴與Uber僅作為中介平臺,不為司機支付工資,司機并非為公司員工,因此在反壟斷審批的考慮中,應衡量公司的凈收入而非流水額」。

  二、專車不僅是出行市場的子集,而且在中國的滲透率還遠遠不夠

  滴滴在收購Uber中國合并之后,被質疑存在壟斷嫌疑的地方主要在于雙方的市場份額。此前滴滴和Uber分別宣稱各自的市場份額超過80%和30%,兩者的市場份額自然有重疊的地方,合并之后無疑在市場占據絕對領先地位。

  但我們并不能這么看,首先僅僅是專車市場的戰爭就還沒未停止。此前柳青曾在公開場合表示,中國專車的滲透率僅為1%,而美國舊金山則達到了15%,互聯網專車市場仍然是一片藍海,對于專車市場上的其他玩家來說,仍然有巨大的機會。

  打車補貼減少,價格會逐漸升高,在業界看來這是雙方形成壟斷的又一個證據。但滴滴收購Uber中國后,專車補貼大戰告一段落,市場走向價格理性,實現有序發展,這本來就是行業發展的必然規律。事實上,滴滴和Uber中國仍然要面臨來自神州、易到等競爭對手的挑戰,這種挑戰也決定了新公司的并沒有整個出行的的定價權。消費者仍然可以選擇更便宜的平臺體驗服務。

  更為關鍵的是,滴滴收購Uber中國之后也僅僅只是在網約車市場取得了領先,出行行業還有租車、汽車后市場、金融等更多領域,橫向、縱向都有很多可擴展的空間。

  所以說現在談壟斷可能還為時尚早,整個出行市場遠遠未到這種塵埃落定的時候,在滴滴收購Uber之后,這反而對市場上的其他玩家來說是一個機遇。正如當初的視頻領域的老大優酷和老二土豆合并之后,它們不僅沒有順利的實現壟斷市場,反而由于移動視頻的爆發,導致視頻市場從此進入愛奇藝、騰訊視頻、合一集團三國殺的格局。

  三、這是屬于創新者的時代,互聯網服務早已沒有壟斷概念

  事實上,關于滴滴收購Uber后是否形成了壟斷,一個最值得參考的教科書式的案例就是當年著名的3Q大戰中,最高法院進行的判決。

  當時法院的判決是:

  “雖然被上訴人在個人電腦端和移動端即時通訊服務市場中所占據的市場份額均超出了80%,但是僅僅依據市場份額尚不能得出其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結論。在被訴壟斷行為發生前后,越來越多不同背景和技術的企業紛紛進入了即時通訊領域,該領域的競爭呈現出動態競爭和創新競爭的顯著特征,在中國大陸地區即時通訊領域的多個競爭者,均擁有雄厚的財力和技術條件,足以對被上訴人的市場領先地位形成沖擊。”

  “多個競爭者在競爭該市場,本案現有的證據并不足以證明和認定被上訴人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而談起「壟斷」一詞,其實早在封建時代就有,在工業時代又不斷強化。壟斷背后更多是一種行政權力帶來的資源分配不均衡所致。但互聯網時代基于「服務性的市場化壟斷」卻和這種行政壟斷有著天壤之別。

  《連線》雜志創始人凱文·凱利曾就「互聯網壟斷」現象進行過如下解釋,「通常來說,用戶對于互聯網壟斷現象還是比較高興的,對此不高興的就是那些壟斷公司的競爭對手,而并不是用戶在抱怨。而且,我覺得這種網絡的壟斷是基于免費的基礎之上慢慢形成的,用戶又有什么可抱怨的呢?他們得到的服務總是在不斷改進,唯一抱怨的人就是競爭對手,而不是用戶」。

  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反壟斷執法部門在審查經營者集中(合并屬于經營者集中的一種)時,除了考慮參與的市場份額及對市場的控制力之外,還要考慮合并(經營者集中)對市場進入、技術進步的影響,對消費者的影響,對國民經濟發展的影響,以及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為應當考慮的影響市場競爭的其他因素等等。

  我們回顧以往的互聯網行業巨頭合并,關于是否涉嫌壟斷的爭議不在少數。過去的幾次重大互聯網巨頭合并,2015年2月的滴滴快的合并、2015年4月的58趕集合并、2015年10的美團大眾點評合并、2015年11月的攜程去哪兒合并,我們其實都曾看到這些合并被質疑為「壟斷」,但反壟斷部門卻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出于默認態度。

  深究其背后原因,其實不難理解,互聯網行業發展瞬息萬變,這個行業充滿了激烈的競爭,而且隨時可能面對顛覆者憑借創新技術帶來的挑戰,這種挑戰往往就是直接革掉了前者的命。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智能手機市場曾經的霸主諾基亞,諾基亞最多曾占領市場接近70%的份額,但隨著蘋果iPhone的橫空出世,這家手機巨頭的最后結局無疑相當落寞。

  所以互聯網行業所謂的「壟斷」很多時候只是暫時的,在這個充分競爭的市場,沒有一家公司敢于說自己已經壟斷了這個市場,事實上即使谷歌、微軟、Facebook這樣的超級巨頭也充滿了焦慮。

  互聯網行業與傳統行業存在巨大差別的行業,技術進步帶來的顛覆性影響我們往往很難進行評估,這個市場存在的競爭也絕不同于傳統的市場競爭。滴滴在收購Uber中國之后,我們只能說新公司在出行市場取得了優勢,但距離「壟斷」恐怕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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