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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依法取締「雷動計劃」

2016-08-10
来源:大公網

        關昭  

  立法會選戰正如火如荼展開,而選舉的意義之一,是必須依法公平、公正和公開進行,不能容許有任何干預選舉的不軌行為。

  然而,自選戰開始以來,「佔中」發起人、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已經多次在《蘋果日報》上公開撰文,提出要組織一個「雷動計劃」,為非建制的候選人實行「配票」。就在昨天,《蘋果日報》及其他一些報章還刊出了大版的「雷動計劃」廣告。

  有關廣告提出:「立法會在保皇黨把持下,早已淪為政府的橡皮圖章。面對法制受威脅,立法會是香港人最後的堡壘。非建制派在堅守三分一關鍵席位之餘,更可反守為攻,爭取議會達半,以否決違背民意政策。『雷動計劃』利用最新通訊技術,把支持民主的選民連結,透過科學化民調報告和策略投票,讓最多非建制候選人進入議會,替我們把關。」

  雖然,廣告上並沒有「配票」二字,但組織、操控、分配選票的意圖是十分明顯和不容抵賴的;而在立法會這一必須嚴格依法而行的選舉中,「配票」絕對是一項挑戰選舉法的違法行為!試想,按照戴耀廷的主張,全港支持泛民一方的選民,在投票前都要與「雷動計劃」聯絡,由「雷動計劃」按照當時各區泛民候選人的得票形勢與走向,具體指示某一選民把票投給某一泛民候選人,如此與「買票」、「種票」還有什麼分別?

  按照基本法和特區選舉條例,選舉權是市民的基本權利,而相關法例亦訂明禁止任何人影響或意圖影響選民的投票意向,連在票站附近出沒、提供協助都不可以。如此「雷動計劃」為什麼可以公然為泛民配票,而且明目張膽的在報章刊登廣告宣傳、吸引「配票」?

  對此,選管會和廉政公署必須正視,並依法取締「雷動計劃」,以確保選舉依法和公平進行。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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