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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交大恢復患癌女教師勞動關系 補償72000元

2016-08-22
来源:香港商報網綜合

  據澎湃新聞網報道,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8月22日發布“蘭博院發(2016)81號”文件,通知該院各處(室)、系(部),根據《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65甘01民終992號)終審判決,博文學院按一、二審判決執行恢復劉伶利的勞動關系,同時撤銷“蘭博院發(2015)14號”文件關于開除劉伶利的決定。

  澎湃新聞獲得的這份文件還稱,本決定自2015年1月19日起執行。

  2016年2月9日,劉伶利發在微信朋友圈中的自拍照。 網絡圖片

  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開除劉伶利的文件。 網絡圖片

  近日,“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英語教師劉伶利因患癌癥被學校開除,法院判決開除決定無效,學校未履行”一事,引發了廣泛關注。

  澎湃新聞得到的另一份文件顯示,此前在8月20日,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發布“蘭博院發(2016)80號”文件,稱人事處處長江雪蕓在處理劉伶利老師相關事宜中存在工作失誤,現決定對江雪蕓做出停職檢查的處理。

  另一份加蓋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公章的“劉伶利同志工資及喪葬撫恤金補償明細表”顯示,博文學院補償劉伶利2014年9月至2016年8月工資57600元(按每月2400元計算),補償按6個月工資計算的喪葬撫恤金14400元,兩項合計72000元。

  據媒體此前報道,2012年,28歲的劉伶利從蘭州交通大學外語專業碩士畢業后,成為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一名英語老師。兩年后的2014年7月23日,她因身患惡性腫瘤住院接受治療。隨后,其所供職的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發布了由院長陳玲簽署的《關于開除劉伶利等同志的決定》稱,因其連續曠工,違反了勞動協議的相關約定,對其作出解除勞動關系的處理。

  盡管勞動部門和法院多次裁定此次“開除”無效,但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并未理會。今年8月14號上午,因為癌癥并發心臟病,劉伶利在甘肅省人民醫院去世。

  事件一度引發爭議。8月20日晚間,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在其官網回應此事,稱對劉伶利老師的病逝“深感惋惜”,20日,蘭州交通大學已派工作組調查該事件,博文學院將積極配合調查,并與劉伶利老師家屬保持溝通聯系,妥善處理遺留問題。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2002年由蘭州交通大學申辦,2004年被教育部確認為甘肅省首批獨立學院,2012年5月增列為學士學位授予權單位,系一所獨立學院。公開信息顯示,其院長系某房地產公司董事長。

  早前報道

  蘭州交大回應“開除患癌女教師”:不知其患癌

蘭州交大(資料圖)

劉伶利

  據中新網報道,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官網日前公布了《關于劉伶利老師一事的情況說明》,說明稱:“對劉伶利老師的病逝我院深感惋惜!今天,蘭州交通大學已派工作組到我院調查網傳劉伶利老師事件,我院將積極配合調查,并與劉伶利老師家屬保持溝通聯系,妥善處理遺留問題。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感謝社會各界對我們的關心、理解和幫助。”

  據媒體報道,2012年,劉伶利從蘭州交通大學外語專業碩士畢業,來到蘭州交大博文學院工作,成了一名大學教師。2014年6月,劉伶利被甘肅省人民醫院診斷為(雙側卵巢)增生性(交界性)漿液性腫瘤,高級別。

  但隨后劉伶利卻被校方開除,其家屬提供的一份蘭州交大博文學院《關于開除劉伶利等同志的決定》顯示:“經2015年1月19日院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該兩位同志(包括劉伶利——編者注)連續曠工已違反蘭博人字(2009)6號文件規定,違反了勞動協議的相關約定。為規范我院用工,決定開除劉伶利同志,解除與該同志的勞動關系。”

  此事一經報道,即引發輿論熱議。8月14日,事件的主人公劉伶利因為癌癥并發心臟病,離開了人世。

  學校首次回應:不知是癌沒有補假

  學校是否知其患癌?

  開除一個正在癌癥治療期間的員工,這樣的決定不但讓人寒心,更讓社會憤慨。經過多方聯系,涉事的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相關人員首次對媒體進行了回應。

  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院長陳玲稱,2015年1月15日左右,因為學校年終要對教職工進行考核,系上就提出,劉伶利老師從請假到現在半年多沒有到學校上班,嚴重影響教學。2015年1月15日左右,就形成了院長辦公會議決定, 決定解聘劉伶利老師。她請假時出具的是省人民醫院的盆腔炎的證明,就一直認為她患一般病。

  陳玲稱,之所以一直認為是盆腔炎,是因為劉伶利在北京看病期間曾托人在甘肅省人民醫院開具一份證明。記者看到,這份證明上確實有手寫的盆腔炎。

  對于這份證明,劉伶利的母親劉淑琴表示,當時是劉伶利找人請的假,對于請假的病由,她并不知情。“寫的啥我不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不能胡說。我女兒不知道病情,我沒有告訴她是癌癥。病理報告后要化療,我才告訴她。”

  當劉伶利托人把那份診斷為盆腔炎的請假單遞到學校后,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批準劉伶利59天病假,從2014年9月2日至10月31日。按照蘭博院發[2015]14號文件內容顯示,從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月19 日文件印發之日,劉伶利一直曠工。

  劉伶俐是否曠工?

  根據學校規定,教師曠工15天以上的,可以除名并解除勞動合同。那么,劉伶利的行為屬于曠工么?

  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人事處處長江雪蕓表示,一般情況下快到假的時候,考勤員會提前聯系對方,通知來續假。相關人員通知了劉老師,得到回復說正在看病,沒辦法續假。

  劉伶利的母親也確認,學校在2014年10月中旬曾打過電話詢問續假。“我女兒說我們都在北京,家里沒人。他說知道了,那續假的問題就算了,你就不用管了。”

  劉淑琴介紹,雖說電話里說不用管續假的問題了,劉伶利還是在就診的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開具了補假條。記者看到,這份假條注明了診斷結果為雙卵巢漿乳癌,開具時間為2014年9月2日。劉淑琴說,2015年1月14日,她曾攜帶這張病假條找到博文學院的人事處處長江雪蕓補過假。

  劉淑琴說,“當時我就把假條給她,說是我們在北京開的假條,她不收。我就含著淚給她說,江處長,那你能不能把我女兒的保險給我買上,江雪蕓說學校有學校的規章制度,我說了也不算。我當時就哭,她說你給我哭也沒用,學校有學校的規章制度,我見過這樣的人也很多。”

  對于劉淑琴的說法,江雪蕓予以了否認。“我覺得她可能是記錯了,我在這期間沒有見到過相關人員。”

  劉伶俐是否有醫保?

  面對學校的開除決定,劉伶利以及家人向相關機構提起了仲裁和起訴。經過榆中縣人民法院和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兩級法院審理,均認定博文學院開除劉伶利的決定無效。2016年6月21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認定劉伶利不屬于擅自離崗、曠工的情況。

  雖然官司打贏了,但劉伶利最關心的事情卻還沒有解決。從2015年3月開始,劉伶利的社保就再沒有繳納過,這也就意味著她無法享受職工醫保的報銷。

  劉伶利的父親劉宏說,職工醫保報銷的比例是80%、85%,有的甚至到90%。突然停了醫保,就沒有辦法了。“蘭州市的規定是每年的7月到11月買居民醫保,超過11月就買不成了,第二年生效。所以劉伶俐從4月到第二年的1月都沒有醫保。”

  劉伶利所用的藥價格都很高,動輒就上萬元,這些藥費只能自己全部負擔。即使加入居民醫保,較低的報銷額度也讓這個家庭雪上加霜。劉父2012年被診斷出膀胱癌,每月1700元的工資大部分用在了吃藥上,而劉母每月也只有2000元退休工資。為了籌措藥費,劉伶利有一段時間甚至還擺上了地攤賣衣服。

  據央視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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