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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變身“金融科技公司” 意圖避開網貸監管

2016-08-29
来源:澎湃新聞

  8月24日的網貸監管細則靴子落地已經四天,P2P業內群像如何?

  一面是擁抱監管,一面是惶恐不已。

  澎湃新聞了解到,有的公司實際上早已主動“變形”,希望能避開網絡借貸監管細則,其中一種做法就是變成金融科技公司。

  九成以上P2P需整改

  到底有多少P2P需要投入到整改的大潮中呢?

  九成以上。

  以ICP許可證來看,全國目前2400家左右的P2P網貸公司,截止到8月拿到許可證的才31家,也就是說95%以上的P2P需要在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備案登記之後,再去申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

  而讓不少企業聞風喪膽的是網貸限額,即單一個體、自然人在同一平台上的借款上限是20萬元,在多個平台的借款上限是100萬元;單一組織、法人在同一平台上借款上限為100萬元,在多個平台的借款上限是500萬元。這一規定充分表現了當局要把互聯網金融“普惠化”的意圖。

  然而根據網貸之家的借款限額壓力測試選擇了數據比較全的851家平台,結果顯示,平台借款人人均待還金額20萬以上的平台數量占比達到72.74%,人均待還金額在100萬以上的為46.06%;企業借款人待還金額超過100萬元的人數占比達到了5.41%,待還金額占比達到了78.09%。

  在這一項規定上,專注消費金融和小額貸款的企業受影響不大,必須轉型的重災區是絕大多數房貸、部分車貸、絕大多數企業貸和供應鏈金融。與這些大額資產對接的知名P2P有陸金所、搜易貸、PPmoney、鏈家理財等,而業內普遍認為受沖擊最大的是專長做千萬級、上億級房地產融資項目的深圳P2P紅嶺創投,這就難怪紅嶺創投董事長周世平表示:“對於辦法中的借款限額持保留意見,從行業發展趨勢來看,信用中介必不可少,傳統銀行仍然有大量企業融資服務無法覆蓋。”好在紅嶺創投從今年以來似乎嗅到了監管風向,開始涉足小額業務,為壞賬兜底的一向做派也有了松動。

  P2P“換馬甲”可規避風險?

  忽如一夜春風來,互聯網金融紛紛變身“金融科技”,把這個偏義複詞的重點落在了“科技”上。自從今年2月監管層開始互聯網金融整治以來,不少曾經以“互聯網金融新貴”自居的企業,尤其是P2P網貸,紛紛追趕國外潮流,把自己的名字改成“某某科技金融公司”。此處說明一下,國外P2P統稱為“fintech(金融科技)”公司,而自從美國土生土長的Lendit(朗迪)峰會今年7月落戶中國上海,不少中國企業聞風而來,順便“蛻變”為金融科技公司。

  監管層對這種“改頭換姓”的行為不是沒有意見。在今年7月底的外灘互聯網金融峰會上,中國工商銀行原行長楊凱生就直言,“現在也許是互聯網金融的形象和信譽受到了一定程度汙名化的影響,一些人不約而同用‘金融科技’來代替‘互聯網金融’。希望通過說法的改變,實現與原有一些叫法的區隔。我認為這沒有必要也沒有什么意義。”

  這種行為本來是為了脫離少數P2P跑路帶來的行業汙名化,但現在卻成了應付監管的“鎧甲”。有一家號稱數分鍾完成超過二十萬信用貸款審核的公司就對澎湃新聞表示,他們是金融科技公司,不是網貸公司,不需要對此次監管細則有所反應。

  除了“金融科技”之外,不少公司也把自己的業務包裝成“P2B”和“P2G”等,但換個名字就能避開監管嗎?

  不能。7月2日,在第二期互聯網金融協會從業機構高管培訓的現場,央行條法司副司長劉向民明確指出,Fintech(金融科技)將不允許直接從事金融業務,而是要與持牌機構合作,而合作的持牌機構也是同樣要受到監管的。

  對於互聯網金融,監管層提出了“一致性”和“穿透式”的原則,因此P2P即使是轉型為金融科技,只要有網貸業務,也同樣會受到監管。

  監管細則仍“有縫可鑽”?

  被稱為史上最嚴監管的網貸細則雖然已經足夠嚴謹,但依然存在部分留白,亟需配套規定和監管框架,而在上述體系完善之前,可能會被部分借款人打“擦邊球”。

  就以借款上限為例,雖然對但個自然人和企業借款人有限額,但是如果自然人用親戚朋友的身份證申請貸款,甚至通過不法手段盜用他人身份借款,仍可能突破細則的限制。同理,一個企業也可以通過多注冊幾家公司來獲得500萬元以上的貸款。

  對此,融道網生菜金融副總經理鄭海陽表示,個人通過多人身份借款的現象不會太多,但是企業確有此需求,“一般對於個人的話,只要不是買房、投資、用於公司經營這樣的需求,20萬元已經可以滿足絕大多數的消費需求。但是就企業的情況而言,單個平台100萬的額度可能是不夠的。”

  但是他認為P2P如果有避開風險大單的合規意願,還是能“防得住”的,“目前P2P平台也非常重視一個借款人在多個平台同時借款的問題,同業之間也有較多的交流,不過如果沒有抵押物的話,個人或企業也很少可以從P2P平台獲得大額度的借款。現在開辦公司無需實繳注冊公司,多注冊幾個公司借款的話從理論上是行得通的,但是在實際中,P2P平台同樣會對公司的成立年限有要求,如果同時以幾個新成立的公司在同一平台上進行借貸,通過的可能性也不高。特別是沒有抵押物的企業經營性貸款,本身的額度也不會太高。”

  在統計個人和企業在對平台借款總額的過程中,繞不開的是同業交流和數據共享,而這恰恰是監管細則尚且沒有覆蓋的問題。據澎湃新聞了解,部分地方行業協會會組織網貸機構進行數據共享,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也在要求會員進行數據報送,那是不是要建立一份行業“黑名單”,誰來建?能否覆蓋全國所有網貸機構?

  說到全國網貸機構,不得不提起工信部剛剛建立的“互聯網金融天羅地網”——8月26日下午,工信部下屬國家互聯網應急中心和中國互聯網協會首次對外介紹國家互聯網金融風險分析技術平台原型系統,該系統能夠實現對互聯網金融總體情況的摸底、實時監測預警企業異常和違規情況等功能。

  值得一提的是,會上首次披露了來自該系統試運行期間監測到數據情況:截至8月26日,互聯網金融技術平台共發現互聯網金融平台8490家,發現存在異常的互聯網金融平台3398家。相減一下,互聯網金融平台存量5000家以上。

  網貸之家高級研究員張葉霞表示,這5000家中除了網貸,還包括第三方支付267家,眾籌369家,此外還有沒有公開數量的互聯網理財平台、互聯網金融產品網銷,比如互聯網保險,互聯網基金等等。

  另有業內人士表示,之所以存量高於第三方統計的2400家網貸,是因為官方統計可能將所有的帶互聯網金融、金融信息服務名稱和營業范圍的企業都包含在內,其中有可能一些公司已經倒閉但沒有注銷,有一些公司是為了商標保護而注冊的,實際沒有開展經營,還有一些公司是為了轉手倒賣而注冊的。而業內第三方統計通常采用爬蟲來抓取P2P的頁面數據,但現在有一些線下模式的P2P,它們的交易並不通過網上進行,網站只是一個靜態的頁面,這樣的公司也往往被網貸門戶忽視。

  所以說,界定全國究竟有多少家P2P,有多少是活躍的,還真的是個難事,只能看之後自動備案和申請ICP許可證的數目了。

  除了通過多人、多法人貸款超越上限的可能做法,許多P2P也有轉型成私募或者通過對接金融資產交易所來避開網貸監管細則的可能性。就以上文所說的陸金所為例,背靠有銀行牌照的平安集團,旗下還有前海金融資產交易所,根本沒必要把自己的大額業務定義為P2P借款,可以有效阻斷本次監管細則的沖擊波。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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