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2日透露,该院近日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派,协助台湾地区彰化地方法院就某宗“特大电信诈骗团夥犯罪案”有关犯罪事实的调查进行司法协助。
据介绍,台湾地区彰化地方法院这次委托大陆司法机关调取有关犯罪事实的司法协助请求,是自今年4月9日开始,两岸司法机关协作打击跨境电信诈骗犯罪行动後,依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协助协议》而开展的又一次司法协作。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林炜烽称,此次司法协作工作涉及台湾地区被告林某贤等19人,涉及中国工商怠行、中国农业怠行、中国怠行、招商怠行等十多个金融机构在北京、上海、广州、佛山四地的45个账户。
“此次司法协作主要存在台湾地区司法机关提交的部分证据线索不准确,以及协助取证的金融机构对司法协助业务不了解等困难”,林炜烽说。
数据显示,自2014年以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处理港澳台地区委托司法协助案件36件,协助内容涉及委托送达以及委托询问证人、委托调取书证等事项。同时,佛山也有多达120件案件启动了委托港澳台地区司法机关协助送达、调查的程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