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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选活动超时 时代力量黄国昌遭罚200万

2016-09-21
来源:中通社

       台湾时代力量党及其党主席黄国昌,因在2016大选期间违反选罢法,晚上10时仍从事公开竞选活动,台湾“中选会”9月20日对此开罚共200万元(新台币,下同)。

  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政党及任何人,不得於竞选活动期间之每日上午7时前或下午10时後,从事公开竞选或助选活动。

  黄国昌在今年1月的大选期间,以政党负责人身份申请集会游行,逾晚上10时仍从事公开竞选活动,且经制止不听。台湾“中选会”裁定黄国昌与时代力量党违反选罢法规定,分别处时代力量党及黄国昌各100万元罚锾。

  对此,时代力量党表示,1月9日晚会是在立委选举期间唯一一场全党造势晚会,当天晚会约好的来宾,因为交通问题迟到,导致整个晚会延至10时半才结束。当晚已努力降低因时间延长所造成之影响,不过,超时是客观事实,对此,时代力量深感抱歉。

  时代力量党也说,作为一个小党,资源不足,100万元的金额实在是相当沉重的负担,将待收到正式通知後,再研议决定後续处理程序。

  此外,“中选会”当日表示,民主进步党籍立委邱议莹在竞选活动期间发送未签名宣传品,违反选罢法规定,处10万元罚锾。

  绿党桃园市议员王浩宇於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时间截止前,於个人脸书(facebook)散布评论民调,已违反选罢法规定,被处50万元罚锾。(完)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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