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首宗涉及农历新年期间旺角骚乱的案件昨日在九龙城法院开审,热血公民成员陈柏洋(30岁)被控袭警及拒捕两罪,他维持不认罪。控方昨日传召被袭警员出庭作供,称遭被告用盛载有透明液体的胶樽掷向其胸口和小腿,在拘捕被告时又遭被告扭动弄伤。
用胶樽掷警脚踢警员小腿
被袭警员关光华作供称,在年初二凌晨3时半左右,当时有超过200至300人聚集喧哗,其中20至30人将杂物打横堆放在行车路上,并放火烧杂物。於是他和队员清理,把杂物搬回行人路。期间身穿黑色外套、戴黑色口罩的被告在行人路上,用胶樽两度掷向站在行车路上的警员胸口及小腿,警员追截并拘捕他袭警罪,期间被告不停扭动身体及用脚踢警员小腿,在其他警员协助下成功锁上手铐,并宣布以拒捕罪拘捕他。
辩方盘问时,向他指出被告有戴眼镜,但他在作供时并无提及,警员解释无留意他有否戴眼镜。辩方质疑他当时并不知道谁向他掷水樽,因此他所拘捕的人并非掷水樽的人。辩方又指,被告由年初一起当值至年初二凌晨,精神疲倦,加上集会人士不断向警察讲粗口和掷杂物,所以警员当时很愤怒,於是向被告使用不适合的武力制止他,例如叫他跪低及绊倒被告,警员回应指他并无粗暴对待。辩方又质疑其供词与队员相似,怀疑他们因不知真相所以夹口供,警员并不同意,否认有看过队员证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