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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鑾雄健康理由 未能出庭作證

2016-10-04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蘋果日報》涉2013年4月30日報道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卷入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時,在未經劉同意下刊登其2008年醫療報告照片,《蘋果》及時任總編輯張劍虹遭律政司票控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本案關鍵證人劉鑾雄因病住院臥床,其醫生更稱在可見將來劉都未能出庭。特委裁判官余振邦將案件押后至本周三,以待控方決定是否在不傳召劉鑾雄下繼續聆訊。

  每周3至4次洗腎不宜出庭

  劉鑾雄昨透過律師代表薛建平將兩份醫療報告轉交控方遞交給法庭,他表示劉希望到法庭作供,但基於健康理由未能出席昨日聆訊。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白孝華在庭上引述劉的醫療報告稱,劉患有腎病,每星期洗腎3至4次,報告亦指出他在壓力下或會失去意識,白認為劉不可能出庭。由於控辯雙方未能掌握劉的健康狀况,以及可否出庭作供,因此法庭曾一度休庭,待聯絡劉的醫生后再作決定。

  經過控辯雙方與劉的醫生龔慧慈商討后,指劉在可見將來都不能出席法院作供,在平衡公眾利益及劉的私隱后,雙方同意披露最新醫療報告的部分內容,包括劉鑾雄患有糖尿病、腎衰竭、心臟病;每周3至4次洗腎療程;不適宜出席法院;非常衰弱,并不能承受任何方式的身體及精神壓力;現正留院及臥床;及自9月起,身體轉差及說話困難。

  控告《蘋果》擅刊醫療報告

  白孝華同意若控方不傳召及依賴劉為證人,辯方亦不會堅持盤問劉。除劉之外,控方亦有5名證人,包括專家證人、兩名私人助理、護士及司機,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后至本周三,屆時決定會否在劉缺席的情况下繼續聆訊。

  3名被告分別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時任總編輯張劍虹,被控「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4項傳票罪,均由張劍虹作代表出庭。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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