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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軻回應靚穎母親控訴:自己財產夫妻共有

2016-10-09
来源:天府早报

  今早,張靚穎媽媽手撕女婿馮軻。下午1點半左右,馮軻@Michael馮 微博正式回應此事,稱結婚的事宜跟靚穎媽媽有溝通過,但的確未送正式的邀請函;馮軻還表示所有他的婚前婚後財產,均歸屬於張靚穎與馮軻共同所有。股權變更只是為了經營和融資需要,本質上都是夫妻共同財產,更不影響財產歸屬。而在今日下午,#張靚穎成都音樂會發布會# 張靚穎馮軻攜手亮相,直面張媽媽的公開信,小早也將在發布會現場帶來直播。

 
  馮軻回應原文:
 
  我的回應
 
  在生活中,我已經改口跟靚穎一起叫媽媽,但為了方便大家閱讀,我在本次回應中以靚穎媽媽稱呼。
 
  首先我要向靚穎媽媽致歉,讓她巻入一場風波,社會對於八卦事件的追逐效應,將打擾到老人的生活。
 
  其次我有六點解釋:
 
  一,與媽媽關於婚禮舉辦地和舉辦時間的溝通一直都有,但我們確實還沒有及時把正式的邀請函送達。之前也一直在跟媽媽溝通關於結婚的相關事宜,靚穎希望能夠用時間用誠意用耐心去獲得媽媽的祝福。昨天的媒體搶先發布也純屬意外,原本我們這次婚禮是想低調進行,結果昨天被媒體搶先曝光。可以說,我們所有的親朋好友也都是從媒體得知的,在此一並向各位親朋好友致歉。
 
  二,關於財產問題。我已經於2015年11月25日,經過北京漢坤律師事務所公證,所有馮軻婚前婚後財產,均歸屬於張靚穎與馮軻共同所有,所以少城時代的股權變更與否,並不影響我和靚穎兩人的財產歸屬。(見附件)
 
  三,依然是關於財產問題。早在我們做這份財產公證前,我多年前親筆撰寫的一份《意外身故遺囑》上明確規定:如果馮軻遭遇意外,身故後名下所有遺產,均歸屬張靚穎。這份遺囑原本是屬於絕密文件,但靚穎媽媽於2014年夏天在我的保險櫃裏看到這份文件,靚穎本人當時共同見證。此份文件我今天也正式向公眾宣布:依然有效。
 
  四,關於我上一次婚姻的結束時間。此前多次澄清,今天再次聲明:我與前妻於2002年分居,之後達成離婚協議,各自開始自己的生活,並於2005年正式辦理離婚手續。分居期間,我一直住我父母家裏。我與靚穎認識是在2003年,一開始只是出於欣賞她,以為只會成為朋友,而我對所有朋友自我分居開始就表示我已離婚,以免需要解釋太多的隱私。所以一開始跟靚穎也是這么說的,對於這一點,我必須向靚穎和大家鄭重的承認我的錯誤。而當我們真正在一起之後大約一年,靚穎偶然得知我未辦理完離婚手續,曾與我分開。但我太愛她,不想失去她,跟她長達幾個月的溝通,並由父母作證我確實是在走法律協議流程,分居並住在父母家裏,也證明確實是因為法律狀況不能及時辦理完離婚手續。最後贏得她的理解,才繼續與我交往。此前,靚穎為了保護我的隱私,不曾對外透露半句。但我作為她未來人生的另一半,我不能再讓她承受這些。她已經承受了太多。
 
  五,關於少城時代的股權變更。從少城時代注冊成立之日起,我就是公司的實際經營人,靚穎是公司的最重要藝人,我們共同持有公司股權。在經過我們婚前婚後財產均歸屬雙方共同擁有的公證之後,考慮到公司實際發展融資需要,最終將股權調整為靚穎占40%,我占60%。我理解的是,無論我們分別占多少,只是為了經營和融資需要,本質上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六,關於靚穎的事業發展。為靚穎籌備了八年的首張英文專輯,集國際一流音樂制作和發行團隊,僅制作費就超過400萬美金,在傳統唱片不景氣的情況下,我們不計回報投入巨資,就是為了靚穎的夢想。
 
  靚穎在2005年的比賽中一舉成名,對於我們的感情,她沒有因為外部條件的改變而產生任何改變,甚至在比賽還沒結束的時候就跟記者表明“我有一份穩定的感情”。這也是她讓我無比認定和感動的地方。後來,我們來到北京開始我們共同的事業打拼,一待就是十一年。忙碌當中,我們有過爭執,有過疲憊,有過誤解,但我們還在朝我們的幸福走著,也已經走到了2016年。
 
  在我的心裏,我認定不會再找到比靚穎更好的女孩了。所以我會用我的一生去珍惜她的好,她的善良。我在此保證,我對於靚穎的愛走過了13年,接下來我們將開始婚姻的曆程,這一切經得起時間的考驗。當然,我會盡我的全力,跟靚穎媽媽繼續做溝通,希望能夠獲得她的信任,能夠讓她相信,我是真心真意的愛靚穎。也請所有看到這封信的所以朋友們,共同為我見證!
[责任编辑: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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