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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增50天產假 立即執行不再另發文

2016-10-11
来源:晶報

  原標題:新增50天產假,未“落地”有單位不批?

  市衛計委:深圳遵照執行省條例,不會再另行發文,應立即執行

  國慶長假前,正在休產假的深圳媽媽們終于等到了盼望已久的好消息,新增產假50天。可是不少媽媽卻發現,新政策落地受阻。一些企業稱深圳沒有發布落地政策,因此對員工延長50天產假的申請不予批準。昨日,深圳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回應,深圳市將遵照執行省條例,不會再另行發文。這意味著,新增的50天產假立即“落地”執行。

  市衛計委:深圳遵照執行省條例

  9月29日,新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通過施行,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獎勵假,從30日延長至80日;在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也可按新條例享受80日的獎勵假。

  一些正在休產假的媽媽還沒高興幾天,就被人事部門打回了“冰點”,有的企事業單位稱“文件還未下發,按舊政策執行”。

  “請問正式的文件什么時候會下發到各個區?我向單位提出延長假期,單位回復說要等正式文件下發到區里才批準。”“深圳市計劃生育條例還會修訂嗎?公司說要等條例修訂了才能讓我們休。”“我們公司根本不理廣東省發布的條例,說深圳沒發布,怎么辦呢?”……這些天,市衛計委微信公眾號的后臺被焦急的媽媽們刷“爆”了。

  昨日,市衛計委表示,《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屬于地方法規,深圳市將遵照執行省條例,不會再另行發文。

  市人社局:企業不批產假,可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

  得知此消息,正在或者即將休產假的深圳媽媽們表示“賺到了”。

  也有網友在市衛計委微信后臺留言:“條例是否具有強制性?如果公司不給予這新增的50天,去哪可以討說法呢?”“如果公司就不執行,有什么監督檢查的辦法沒?我們是弱勢群體,如果任由企業拒絕執行政策,就沒辦法嗎?”

  昨日,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晶報記者表示,勞動者如果遇到合法權益遭受侵犯,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情況,勞動監察部門將依法進行處置。

  企業主:招人要協調好男女比例

  深圳市一私營企業主陳先生表示,新產假出臺是鼓勵員工生育二胎,這是好事,可是他們企業現在女員工偏多,而且大多都到了婚齡育齡,“很現實的問題是,一個蘿卜一個坑,如果一下子呼啦啦都生孩子去了,而且一休就是一百來天,誰來干活?”

  陳先生說,面對國家出臺的新政,企業必須遵照執行,目前的辦法就是在今后招人時要協調好男女比例,側重男生比例,做好萬一女員工集中休產假后有人替補的準備。

  而這也是大學應屆畢業生的擔憂。張雯是市場營銷專業的畢業生,現在還在找工作。“本來就覺得就業壓力大,現在新產假增加了那么多天,企業主會不會嫌棄女生?”她說。

  晶報記者 周亦楣 通訊員 深衛信

  □計算

  你的產假有多少天

  目前深圳媽媽們的產假天數計算如下:

  符合23周歲后生育一胎的

  如果是順產

  可休產假:98天(正常產假)+80天(省條例規定獎勵假80天)+15天(深圳條例規定晚育假)=193天

  如果是難產

  可休產假:98天(正常產假)+80天(省條例規定獎勵假80天)+15天(深圳條例規定晚育假)+30天(難產增加天數)=223天

  生育二胎的

  如果是順產

  可休產假:98(正常產假)+80(省條例規定獎勵假80天)=178天

  如果是難產

  可休產假:98(正常產假)+80(省條例規定獎勵假80天)+30(難產增加天數)=208天

  此外,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形還可自行累加天數。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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