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昨日,正在北京访问的大律师公会主席谭允芝明确表示,不同意有人指特首入禀法院司法覆核立法会主席让议员重新宣誓决定是行政干预立法。同日,律师会会长苏绍聪在港表示,将有关事件交予法院处理「是最适宜的做法」。
昨起,香港大律师公会访京两天,他们陆续与国务院港澳办、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司法部及最高人民法院等会面,讨论互相关注的法律议题。
李飞相信港法官能公正处理事件
当日,访京团与司法部、国资委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会面。昨日晚间,公会主席谭允芝说,在与李飞会面期间,未有谈及香港「三权分立」问题,「大家对此没有争议,毋须讨论」。而对於特首入禀法院覆核立法会主席让议员重新宣誓决定,谭允芝引述李飞指,对香港法官有信心,相信法官有能力及公正处理宣誓相关的法律问题。
谭允芝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赋予律政司提出司法覆核的权利,而宣誓一事特别迫切,若律政司一方认为有足够理据,不能等候市民入禀,因此以代表公众利益的身份入禀法院,即使入禀人是特区首长,都不可以说成为行政干预立法。
谭又指,法官处理任何司法覆核的案件,必定是研究过入禀一方的理据,认为理据充分才批准,因此不存在滥用程序的说法。
律师会:交予法院处理「最适宜」
同日,律师会会长苏绍聪在港出席活动后表示,行政机关对立法会主席裁决有争议,双方对事件都有不同意见,交由法庭处理其实无可厚非。他认为如正面看待事件,反映双方都相信法庭可公正处理事件,正是尊重司法独立;法庭已批出司法覆核许可,显示法庭认为此申请不是全无理据。他明言将事件交予法院处理「是最适宜的做法」。
范太:香港不存在三权分立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戴合声报道:候任议员梁颂恒及游蕙祯公然於宣誓时侮辱及攻击国家,特区政府就此入禀法院要求司法覆核,反对立法会再让二人宣誓。曾任立法会主席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范徐丽泰认为最需要为事件负责的是两位无承担的议员,强调本港不容分裂国家的活动。范太与中央政策组首席顾问邵善波都明言「本港不存在三权分立」。
港府入禀是「最适宜做法」
范太昨严正指出,最需要为今次事件负责的,是在立法会宣誓时以儿戏态度对待、没有诚意兼没有承担态度而且出言侮辱的人。她认为,有关人士做出上述行为,却利用各种藉口解释,令人骤觉本港立法会水平下降得如此低落。她认为,「做人要有腰骨,够胆做就够胆认」,如只会将责任推卸他人身上,不会获港人支持。
「行政长官有职责落实《基本法》,又相信他已考虑到责任问题,才就事件入禀高院覆核。」范太强调,《基本法》已指出香港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容进行分裂国家的活动;「如果有人违反上述条文,特首就应该寻求合乎法律的形式以履行本身职责」。
范太明确指出《基本法》下并没有三权分立,《基本法》已清晰列明,司法机构独立於政府,亦不应受政府及具影响力人士影响。
邵善波:港政治制度非三权分立
中央政策组首席顾问邵善波昨於报章撰文表示,香港的政治制度不是三权分立。他点出关键在於三权分立体制,是应用於一个主权国家单元上,但香港并非一个主权单位,香港的管治权是国家通过法律授权成立和执行的。
他续解释,香港回归后的政治制度,着实是行政、立法、司法部门独立化。香港的制度是三个部门分立,但除司法权是基本上独立运作外,行政及立法权是分散在两个部门:「如行政部门的编制及财政是受制於立法机关的。而立法机关涉及财政及公共政策的提案权,又受制於行政机关。所以,这些权力都不是分立,而是分散放在两个独立部门。」他认为,政府是次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是看到立法机关一些行为违反现有法律且事态严重,故要求法院处理并作出裁决,「政府的决定对事不是对人,既没有破坏立法机关的独立性,也没有破坏行政立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