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入境事务处(入境处)26日表示,一连两日(10月24日及25日)在全港各区展开一项代号名为“曙光行动”的反非法劳工行动,共拘捕12名非法劳工及2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人士。
入境处特遣队人员共搜查了12个目标地点,包括住宅单位、厨艺教室、地盘、工厂、展览馆、餐厅及排档,共拘捕12名非法劳工。被捕的非法劳工为9男3女,年龄介乎21至52岁。因涉嫌聘用非法劳工被捕的雇主则为1男1女,年龄为33及34岁。
入境处发言人说,任何人违反对他有效的逗留条件,即属犯罪。同时,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两年。
发言人重申,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3年及罚款35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