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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明安:新規從制度上遏制腐敗

2016-10-29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敖雷報道: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兩個重要文件,進一步完善從嚴治黨的制度體系建設。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表示,自十八大以來,反腐治標已卓有成效,可以看到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的強大決心,相信未來也能夠以這種執著精神去實施執行新的準則和條例,從制度著手解決黨內的腐敗問題。

  減少「一把手」獨斷

  作為中國行政法奠基人之一,姜明安曾受邀出席中紀委反腐座談會,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王岐山當面提出建議。他向本報指出,兩個文件審議通過有著三方面的重大意義:一是推進黨的政治生活民主化、法治化,現在黨內的政治生活民主化和法治化程度還比較低,今后在重大問題和決策上,由「一把手」作決定的情况會很少;二是從制度層面解決黨內的腐敗問題,以前主要任務是治標,現在則通過一系列的黨內法規建設,從根本上、制度上解決黨內的腐敗問題;三是「兩個一百年」的奮斗目標,要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必須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純潔性。

  姜明安認為,新的準則和條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治本,不過要根除腐敗,還需要國家層面的法律建設,包括制定一系列的「陽光法案」,既有黨規又有國法才能夠根除腐敗。他強調,中國還缺少《政務公開法》、《行政程序法》以及《反腐敗法》等,對政府運作、領導干部財產公開等進行監督。

  要質詢「關鍵少數」

  談到如何對高級領導干部進行有效監督,姜明安指,一是加強黨的集體監督、通過黨代會、黨委等履行監督職能,包括在黨代會上對領導干部進行質詢;二是專門機構監督,紀委通過巡視等方式來履行監督職責;三是讓幾千萬黨員在黨的領導下履行權利,并發展更多形式來履行監督職責;四是黨要接受人民群眾和輿論的監督,共產黨不同於西方的黨,對全國實施領導,行使公權力,與人民群眾的關系與外國黨派也不一樣,所以要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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