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新界總商會日前假九龍喜來登酒店舉行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特邀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主講「出入境申報/披露法例」。他指,為打擊洗黑錢及恐怖分子融資活動,保安局將在今個立法年度引入「出入境申報/披露法例」,如入境者攜帶超出12萬港元的貨幣或不記名票據,須填表申報。
李家超表示,「財務行動特別組織」是一個跨政府的國際組織,訂定了40項建議以就打擊清洗黑錢及恐怖分子融資活動訂立國際標準,供各成員遵從。當中第32項建議,要求成員須透過立法建立「R32制度」,實施申報/披露制度,以偵測貨幣和不記名可轉讓票據的跨境運送活動,目的是確保不法分子不能透過這種方式為其活動提供資金或清洗犯罪得益。而香港是「特別組織」內唯一尚未實施此制度的成員,長遠而言,不但會影響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同時對香港未來發展有一定的阻礙。
他強調,法例只要求就跨境運送大量貨幣或不記名可轉讓票據作出申報或披露,但就不會限制任何資本及貨幣進出香港,相信不會對跨境貿易造成重大影響。曾有意見認為實施出入境申報/披露法例將減少訪港旅客的意欲,但事實上香港的銀行和金融服務發展完善,加上環球信用卡市場迅速擴展,應用電子支付系統日益普遍,可顯著而方便地促進跨境商業交易和遊客消費,相信對旅客的影響不大。此外法例亦會以現行紅綠通道系統及貨運資料系統為基礎,避免對公眾人士、遊客及相關業界造成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