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食環署和屋宇署2006年起就樓宇滲水問題進行聯合行動,調查市民舉報的個案,但審計署發現,找到源頭的成功率,由2007年的46%逐漸下降至36%;個案處理時間亦有延長趨勢,超過600宗需時2.2至7.5年才完成,另有個案輪候長達8.3年仍未處理。審計報告指出,在去年4月至今年3月期間,完成行動的超過28000宗個案中,有9000多宗的完成時間,超過部門所訂的133日參考時限,其中643宗需時2.2至7.5年。截至2016年3月,在15564宗未處理個案中,有1046宗已花了2.2至8.3年。
報告指出,屋宇署有委聘承辦商協助調查,但找到源頭的成功率差距甚大,由23%至67%不等,對工作超出時限的承辦商亦無發出警告信。食環署曾發指示要求職員備存滲水個案監察資料庫,但署方未能提供資料庫所載資料予審計署審查。
審計署建議政府加強措施,確保滲水個案能夠適時完成,又建議職員妥善備存監察資料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