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姚志東報道:日前,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向深圳海關通報,該關偵辦的特大跨國走私毒品案涉案罪犯獲法院一審判決,分別判處死刑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據悉,這是近十年來深圳海關抓獲的走私嫌疑犯中首例獲判死刑案;涉案的兩名毒販,其中曾某(香港籍)一審被判處死刑,傅某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2015年1月28日,深圳海關聯合澳大利亞聯邦警察、新西蘭海關、香港海關「三國四方」開展代號為「正義02」的大規模緝毒行動,摧毀一個利用海上貨運和快件渠道跨國走私毒品團夥,共查獲冰毒262千克,抓獲涉案人員6名。該案時為近5年來全國海關貨運渠道查獲的最大一起走私冰毒案,也是深圳海關緝私局1999年組建以來破獲的最大宗走私冰毒出境案。
據海關辦案人員介紹,該販毒團夥主犯曾某年輕時在香港曾因打劫罪和誤殺罪被判處20年監禁。1999年刑滿出獄后,先是從香港走私電子產品到深圳,但是因海關的高壓打擊而「生意」清淡,於是改行在香港辦了一家「財務公司」,實際從事放高利貸。經歷一段時間的放貸生涯后,曾某想把「生意」做得再大點,於是干起走私毒品的勾當,曾某看上傅某有文化,懂得國際貿易流程,於是讓傅某把高利貸轉到自己的「財務公司」,於是兩人的走私毒品合作史便開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