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于上屆立法會任期內,涉嫌接受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的25萬元捐款后,沒有向立法會申報,被廉政公署控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昨在區院進行閉門預審,公眾及記者均不得進入。案件將在明年1月19日進行第3次預審,于5月23至25日進行法律爭拗程序。案件將在明年6月5日正式開審,司法網頁顯示預計審期為10天。
「長毛」昨不用出庭
梁國雄早前已否認控罪,昨日他不用出庭,由資深大律师李柱銘代表。法院及法庭門外均有數十名便衣警及保安員候命,以防發生沖突事件。控罪指被告梁國雄(60歲)身為立法會議員,于2012年5月22日至今年6月23日期間,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失當行為,即沒有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或向立法會隱瞞他于2012年5月22日透過Mark Simon,從黎智英接受一筆25萬元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