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復興航空2015年發生重大空難,因公司在調查期向媒體透露應保密的事故調查資料,30日遭台灣飛安會行政處罰300萬元(新台币,下同)。此前,復興航空已經因為無預警停飛,遭罰300萬。
飛安會表示,復興航空GE235飛航事故發生於2015年2月4日台北市南港區基隆河段,該會依飛航事故調查法成立專案調查小組並展開調查,該案於2016年6月30日公布最終調查報告。然於此案調查期間,台灣某周刊於同年5月11日以“檢追復航南港空難真相 ATR驚爆系統重大瑕疵”為題的報道,探討GE235飛航事故。其中對事故航機ATR72之系統及事故發生原因有諸多討論。
飛安會調查發現,復興航空於2016年2月起即主動與該媒體聯系,安排報道GE235飛航事故及模擬機測試相關事宜。意在透過媒體報道挑起輿論施壓該會,企圖影響事故調查結論的公正性。飛安會認為,該行為不但影響事故調查的公正性,也破壞調查團隊內部的信賴關系,並有損台灣國際聲譽。
飛安會指出,已於28日將處分書發給復興航空公司,要求15天內繳交300萬元罰款,若未及時繳交,後續將依照行政處分規則送強制執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