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记者叶佩瑜报道:近年本港多宗医疗美容事故引起社会关注,但至今未有规管行业的特定法例,仅得行政指示当中15项高风险「医疗美容」程序要由注册医生或牙医进行。消委会昨日公布一项研究,反映消费者对「医疗美容」的认知差强人意,受访者中超过一半不知道自己曾接受过相关疗程,建议政府引入清晰定义及牌照制度,加强保障。
每5人有1人曾用医疗美容
从DR事件后,本港紧接发生多宗医疗美容事故,但政府只有行政指示其中15项高风险「医疗美容」程序须由注册医生或牙医进行,当中未有指明能力与经验的特定要求。消委会於今年2月起透过电话访问、街头访问及聚焦小组评估消费者对「医疗美容」的认知,并透过神秘顾客身份访查30间提供医疗美容服务的处所,如美容院及私家医院等。电话访问发现「医疗美容」服务广为消费者使用,於年龄介乎15至64岁的人口中,每5人就有1人曾使用相关服务,当中女性居多。
值得留意的是,消费者对「医疗美容」服务的观念及现行监管做法并不一致,逾八成用家将「医疗美容」误以为「一般」美容服务,认为可交由美容师或治疗师於美容院施行的是普通而非入侵性疗程,忽略当中潜在的安全风险。而市场上相关资料多,当中有否夸大或失实亦难以判断,但竟有近八成人认为这种产品或服务资料可以信赖。
销售员工对风险解说不足
消委会的调查又发现,除了诊所及医院外,美容中心或美容院的销售人员对「医疗美容」潜在风险、后遗症、副作用等风险评估的解说并不足够,反而倾向描述美容程序的效果,并以「限时优惠」、「试做价」或「特别折扣」等字眼吸引消费者。另外,亦有意见反映销售人员会刻意品评消费者的容貌,在消费者意志薄弱,未能理性作分析时,硬销产品,逾七成女性用家反映,曾在接受美容程序时,被要求购买升级服务或其他产品等,而更有业者会将美容中心或美容院装修成医务所,刻意要工作人员穿白袍,并且使用专业用语等,加强专业形象。
规管误导性广告设冷静期
消委会宣传及社区关系小组主席许敬文表示,虽然政府有行政指示其中15项高风险「医疗美容」程序须由注册医生或牙医进行,但成效不大,加上目前香港并没有规管「医疗美容」的特定法例,消费者与业界对「医疗美容」的服务范围没有统一界定,比起其他司法管辖区都落后,建议政府清晰定义「医疗美容」,为消费者保障奠定法理基础;引进牌照制度,监督服务质素;订立资历标准,确保专业水平;设定仪器注册及事故呈报机制,监察仪器安全性;设立独立、据实证的资讯与建议,方便消费者作出知情选择;要求提供「医疗美容」服务前,徵求书面同意,保消费者信心;规管具误导性的广告;提供强制性冷静期,阻止不良销售手法,以及透过调停与仲裁排解纠纷及补偿机制,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法,解决消费纠纷。
将监管仪器有用但不全面
另外,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嫺透露,政府即将公布有关监管医疗美容仪器的建议,她认为规管仪器有用但不全面,须加以规管施行医疗美容程序者的资历和经验等。她又承认规管美容程序有难度,但非不能做到,可参考韩国及新加坡等海外经验,一般是由当地卫生部门统筹,组成相关专家成立委员会,进一步检视不同美容程序的风险及培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