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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需要共同打击犯罪

2016-12-14
来源:中评社

 

 

  中评社台北12月14日电/日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审查“警政署”下年度预算,朝野“立委”提案指出,虽然两岸于2009年4月签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以下简称“两岸共打协议”),但当前执行成效不佳,为此冻结“警政署”200万元新台币预算,专案报告始得动支。

  中央日报网路报今天社评指出,众所皆知,在今年5月20日民进党执政前,“两岸共打协议”建立了双方制度化协处机制,并在“全面合作,重点打击”原则下,共同防制各类不法犯罪,确保两岸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非常显着的功效。所以,当前“两岸共打协议”执行成效不佳的症结所在是政治问题,而非协议本身内容或是执行上的问题。

  自今年520民进党执政后,由于不承认“九二共识”,被中国大陆认为是破坏两岸政治协商基础,使得两岸关系产生剧烈变化,包括,两岸事务首长会议、两岸热线、以及海基海协两会联系机制都已经中断,连双方过去签署协议的执行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两岸共打协议”就是其中一例。

  唯今之计,民进党政府应该是彻底探讨两岸政策,首要任务就是找出恢复双方海基、海协两会协商的政治基础,并且维系过去签署协议的执行顺畅,这才是根本之道,绝对不是抨击“两岸共打协议”执行成效不佳而删减其预算。

  事实上,过去“两岸共打协议”执行成效相当卓著。举例而言:在今年5月20日前,司法文书送达、调查取证、协助遣返等已达6万1,500余件,大陆方面遣返台湾籍刑事犯及刑事嫌疑犯379名,成效相当显着。

  在犯罪情资交换方面,台方相关机关透过与大陆地区交换犯罪情资,合计破获132案,包含诈欺、掳人勒赎、毒品、杀人、强盗及侵占洗钱等案,逮捕嫌疑犯6,615人,其中包含52起诈欺案件,逮捕嫌疑犯5,528人。两岸携手破获毒品案件62件、逮捕296人等,这些数字也非常显眼。

  在破获多起重大危害社会治安案件方面,2013年4月的高铁炸弹案,在两岸通力合作下,几小时就在广东珠海逮捕犯罪嫌疑人,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2013年8月两岸携手破获广西南宁违法传销诈骗案、保障了两岸人民的财产安全。

  以上种种事实证明,两岸根据该协议之内容,通力合作,确实破获不少案件,保障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所以,两岸非常需要共同打击犯罪,尤其是需要“两岸共打协议”作为双方交流合作的平台,成为打击两岸犯罪的克星。

  今年初,两岸关于在肯亚与马来西亚的台湾电话诈欺嫌疑犯遣返问题闹得沸沸扬扬。有的人认为大陆不能在其他国家强押台湾人回大陆受审;有的人则认为国际刑事审判优先原则,既然被害人与地区在中国大陆,当然中国大陆有优先刑事审判权,这又衍生出双方共同打击犯罪的新议题,需要双方进一步协商解决。

  特别是随着时空环境的演变,犯罪手法愈来愈高科技、手法愈来愈细密,跨境范围愈来愈广,更需要两岸执法当局好好坐下来协商合作,共同打击犯罪,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此时此刻应该是两岸坐下来好好谈谈“两岸共打协议”之补充或更新之时刻。两岸当局都应该以人民的福祉为依归,千万不要受政治环境或是意识形态的影响。

  诚挚希望两岸能尽速找共同的政治基础,恢复制度化协商,并让两岸过去签署之协议能顺畅执行,尤其是“两岸共打协议”攸关双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甚巨,不但应该要尽速恢复,并且要加强交流合作,更应针对新出现的高科技犯罪与跨地域犯罪,建立最新的两岸共同犯罪防治机制,以保障双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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