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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反對派造王與流選圖謀

2016-12-19
来源:香港商報

  何子文

  反對派在選委會選舉中取得300多張選票,佔全體選委票的四分之一。雖然愛國愛港力量依然佔據絕大多數的選委票,但毋庸諱言,反對派在明年3月的特首選舉中,將扮演著「關鍵少數」的角色。現時反對派在今屆特首選舉中主要有兩大策略:一是「造王」,利用手上300多張選委票,誘使建制派特首參選人接納其政治訴求及路線,達到以關鍵少數「造王」的目的。二是如果建制派參選人拒絕反對派的「死亡之吻」,反對派就會全力策動「流選」,不但「泛民」選委綑綁式投白票,更會在社會上鼓動「流選」風潮。對於反對派的「造王」和「流選」圖謀必須加以警惕,以免影響新一屆特首的產生,更要避免選出一個與中央對抗的特首。

  欲造王與中央對立

  反對派在過去幾屆特首選舉中從未缺席,卻表示在今屆特首選舉中無意派人參選。他們一邊表示無意派人出選,一邊卻積極爭取選委議席,尤其是當特首梁振英表示因家庭原因而不尋求連任,令反對派的「ABC牌」再無法打響之後,仍然繼續搶攻選委議席,並且尋找其他攻擊對象,足以反映醉翁之意不在酒,而是要通過爭奪最多的選委票,藉此「造王」。

  固然,投票是所有選委包括反對派選委的權利,但投票目的是依法選出一個愛國愛港、具高管治能力、社會認受性、具備駕馭复雜形勢能力、符合廣大市民利益的特首。然而,反對派「造王」所「造」的卻是一個一個挑戰中央路線、推翻人大「8.31決定」、否定人大釋法、擱置二十三條立法的「王」。如果反對派圖謀得逞,等於是將香港特首與中央置於對立面,不但違反《基本法》,更將動搖「一國兩制」,損害廣大市民福祉。

  《基本法》第四十三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依照本法的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這說明特首既要向香港市民負責,更要向中央政府負責。《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更指出:「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中央人民政府擁有實質的任命權。如果反對派成功「造王」產生一個對抗中央路線的特首,必定會引發嚴重的後果。而且,參選特首資格的第一條,就是愛國愛港,但一個與反對派以至激進本土派作政治交易的人,甚至成為顛覆選舉制度的人,是否還可稱為愛國愛港,是否可以得到中央接納,不是很清楚嗎?相信,所有建制派人士都不會接受反對派的「死亡之吻」。

  流選損害嚴重

  至於「流選」,則是反對派在最後時刻一拍兩散的手段,其目的:一是阻撓新特首產生,令新一屆特區政府難以如期籌組。二是反對派期望通過「流選」來攻擊現行特首選舉制度,為其違反《基本法》的政治主張鳴鑼開道。三是香港特首選舉一向受到國際關注,反對派此舉是要在全世界面前制造亂局,破壞香港形象。四是如果「流選」出現,意味著選舉將要重新洗牌,屆時香港社會未必再有適合人選參選,更加難以產生一個合適的特首,對香港和國家都是嚴重的傷害。

  必須看到的是,不論是「造王」或「流選」,都必將帶給香港巨大的沖擊和震蕩,反對派為了一己政治目的不惜犧牲港人福祉,令特首選舉變質「爛尾」,居心險惡,後果嚴重。面對嚴峻的政治形勢,愛國愛港選委今後需要更加緊密團結,嚴格按照中央提出的「四標準」選出最適合的特首,向700萬香港人負責,為保持香港繁榮穩定負責。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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