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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暴力傷醫問題擬納入立法監管

2016-12-26
来源:觀察者網

  【觀察者網 綜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12月25日在京閉幕。新華社25日報道稱,有關部門正在修訂、起草相關法律法規,通過立法手段遏制暴力傷醫問題。

  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關于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的審議意見中,列舉了多位全國人大代表議案提出的建議。

  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主任委員柳斌杰(資料圖)

  這些議案指出,近年來中國醫療糾紛多發,醫患關系惡化,殺醫、傷醫犯罪現象有所抬頭,因醫患關系引發的矛盾日益成為當前社會的主要矛盾之一。

  議案建議,通過立法進一步提升法治理念,整合全社會醫療衛生資源,把成熟有效的醫患糾紛管理政策和措施上升為法規條款。

  根據審議意見,國家衛生計生委目前正在會同國務院法制辦修訂起草預防與處理醫療糾紛的相關條例;此外,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正在牽頭起草基本醫療衛生法。在法律法規的修訂起草過程中,有關部門將認真研究吸納代表議案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新華社報道稱,基本醫療衛生法起草工作目前正按照預定工作計劃有序推進,有望在本屆人大任期內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作為衛生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這部法律的制定將進一步推進我國衛生法治建設,對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醫療衛生需求起到重要作用。

  近年來,有關醫患矛盾案件頻繁發生。2013年12月20日,中央綜治辦等11個部門聯合印發《關于維護醫療秩序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并召開全國視頻會議進行部署。

  2014年3月15日,公安部制定《公安機關維護醫療機構治安秩序六條措施》,要求公安機關在處理涉醫違法犯罪時必須堅持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2014年4月21日,國家衛生計生委印發《關于認真落實公安機關維護醫療機構治安秩序六條措施的通知》,指導三級醫院和有條件的二級醫院設立警務室等。

  2014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聯合發布《關于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其中,第一次把在醫院里違法的6種行為,跟治安處罰法的犯罪行為進行有效的解釋,給量刑判罪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據。

  在今年3月召開的全國人大全體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所作的最高法工作報告中,還提及暴力傷醫犯罪案件,在2015年最高法依法懲治暴力傷醫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

  2016年3月30日,國家衛計委、中央綜治辦、公安部、司法部等四部委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維護醫療秩序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公安機關要始終保持對涉醫違法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對各類傷醫、鬧醫等違法犯罪活動依法果斷處置,當場查證,嚴厲打擊。特別是對暴力傷害醫務人員或者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等違法犯罪行為,必須堅決果斷制止,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不得拖延、降格處理。

  據觀察者網此前報道,今年10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廳長黃河曾就屢有發生的涉醫犯罪回應稱,凡是暴力傷醫案件,一律列為重大敏感案件,偵查機關必須及時啟動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應機制。

  黃河表示,暴力傷醫不管事出何因,都是傷天害理,這種犯罪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必須堅決予以依法嚴懲,這是各級檢察機關達成的一個基本共識。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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