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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卡「斤變錢」劏客 藥房店員囚半年

2017-01-12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銅鑼灣恩平道一間藥房店員以「斤」變「錢」手法,以10.8萬元出售僅重160錢的藥材瑪卡。被告早前被控一項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貨品罪,昨日在東區法院被裁定罪成,判監6個月,是有關條例修訂以來最重的一次判刑。

  案情指,來自上海的6旬內地退休公務員周志健,於2015年10月14日與女兒及女婿在恩平道龍城中西大藥房購物,35歲的被告董佳偉大力推銷瑪卡,稱每斤680港元,事主購買後用信用卡簽帳。由於事主碌卡一向不核對銀碼,直至返回上海收到銀行短訊通知,才知道被「碌卡」10.8萬港元,即時向女兒求助;同月23日他再來港到該店追究,店方當時只賠7萬港元冀和解。事主報警求助,海關於去年1月拘捕被告。

  裁判官斥「狼得滯」

  裁判官判案時稱,海關事後到其他Q嘜商店了解,發現瑪卡都以兩計,價錢無可能高達10萬港元,認為該店是設局行騙,又以「毒梟有拆家行事先成功」作比喻,指沒有被告的前線角色便不成事,更形容案件「狼得滯」;加上被告不認罪及沒有悔意,若判囚時間短,被告出獄後恐會再犯,打擊香港購物之都的美譽,亦非單一事件,故判處阻嚇式刑罰。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組指揮官黎嘉樂在庭外稱歡迎裁決,指本案是有關條例修訂以來最重一次判刑,顯示法庭想向公眾發出,不良銷售手法會面對阻嚇性刑罰的明確信息;他提醒業界自律,遵守法例;消費者亦要精明消費,貨比三家,懷疑被騙即向海關舉報。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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