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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退將登陸或面臨罰款

2017-01-17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网訊】退役將領到大陸參加官式活動引發爭議,行政院長林全指示相關部會研議視情節停止退休俸,但媒體報道行政院傾向改為罰款,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對此表示,一切尚在研議中,尚未定案。

陆军退役中将吴斯怀(前)。(资料照,记者黄美珠摄)

        吳斯懷等多名臺灣退役將領去年到大陸出席「紀念孫中山誕辰150週年」活動,引發爭議。林全當時在行政院會嚴正表示,30餘名退役將領的行為,做了不良示範,不但引起民眾不滿,也暴露出目前高階且從事特定職務的政務、公務或軍職人員,在退役離職后的管制欠缺完整規范,應即時處理。

        林全指示政務委員林美珠邀集相關部會研議,如違反相關規范時,應視情節停止其退休俸、已領的各項功勛章、服務獎章等。但有官員透露,行政院傾向涉密層級高的官員與將領,管制3年后,由原機關自行決定是否繼續列管報備,若違規不會取消退休俸,而是處罰款新臺幣1至5萬元。徐國勇昨日澄清,僅是有人提出罰款的主張,目前尚未定案。

  劉世芳:應重罰1千萬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認為,改罰款1萬元到5萬元,罰則太輕,沒有辦法達到警示的效果,這樣的條例在立法院也不容易通過。她強調,退休俸高達1000萬、2000千萬,等於是未來10年的終身俸都取消,才能達到警示效果。

  【相关报道】臺嚴防離退職軍政高官登陸 違反者將處以高額罰款

  【環球時報駐臺北特約記者 崔明軒】臺灣涉密離退職軍公職人員的登陸管制將日趨嚴格,曾任“國防”“外交”及大陸事務的政務副首長及中將以上人員,不得登陸從事政治性活動。這項新規定在島內引發不小的關注。

  臺灣“行政院”審查“兩岸人民關系條例”修正案。據臺灣《中國時報》16日報道,修正案規定,涉密離退職軍方、公務及政務人員登陸管制至少3年,且管制期限只增不減;管制屆滿,一定層級以上的人登陸增訂申報制及罰責。如果管制期間有意赴大陸,則采取許可制,即必須向原服務機關申請核準;一旦管制期屆滿,針對一定層級以上特殊對象增列申報機制,一旦要登陸,目的地及接觸對象都要向原服務機關申報。

  修正案同時提出,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人員或其他與“臺灣安全”相關機關的政務副首長或中將以上人員,不得登陸從事政治性活動,而所謂政治活動是指大陸黨務機制、行政或政治性機關團體舉辦的活動。此外針對違反許可制及申報制的人員增訂罰則:一旦應申請許可但未申請,處以2萬至10萬元(新臺幣,下同)罰款;若違反申報制規定,處以1萬至5萬元罰款;違反規定從事政治活動的人員,裁罰較重,將處20萬至100萬元罰責。

  《自由時報》16日稱,去年11月臺灣陸軍前“副司令”吳斯懷等退休將領,參加中國大陸舉辦的紀念孫中山誕辰150周年大會,在島內引發“敵我不分的爭議”。日前,“行政院長”林全稱,30多名退役將領的行為已違背其對臺灣忠誠的義務,并做了不良示范,暴露出目前高階且從事特定職務的政務、公務或軍職人員,在退役離職后的管制欠缺完整規范,應實時處理。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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