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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荫权夫妇联名户口 案发时结余有5000万

2017-01-23
来源:巴士的报

  曾荫权涉贪案今踏入第14天在高院审讯。辩方指案发时曾氏夫妇联名及曾太个人的综合户口结余共有5000万港元。

  

曾荫权夫妇  资料图片

  辩方指出曾氏夫妇联名户口的2010年7月20日之前6个月的银行结余平均有2500至3000万港元。投资证券帐户内就有19万人民币债券。辩方指曾太个人户口内有1.7万元人民币,定万存款41000元,另曾太亦有112万人民币的债券,时间为2010年6月之前的过去6个月。

  控方今早传召东亚银行总行高级经理何耀强出庭作供。何耀强回应辩方关於香港人买入人民币的询问,何指案发时每人买入人民币的每日上限为2万,公司则无上限。何同意辩方所指2010年2013年间人民币升值,不少香港人在此段时间增加购入人民币赚利息。何亦同意曾氏夫妇在此段时间都买入人民币。

  何同意曾氏夫妇户口原先在2010年6月21日也持有25.2万元的人民币,一直持有直到後来结余为100万。何同意,如果出售人民币的债券,款项会存入到人民币户口。例如2010年7月29日存入的30483人民币,当出售就会消失。

  何同意,辩方所指曾太由2011年8月至11月期间,多次由她在港的人民币户口,合共把500万人民币转帐至她在深圳东亚银行深圳分行。及曾太经过一段时间而积累人民币,由2010年6月前至2011年秋季,曾太都有买入人民币的习惯。

  每当曾太到总行,他都会亲自招呼她,及带她进入会议室,问她须要什麽银行服务,然後他会指示下属去处理,填好表格便交给曾太签署,之後把文件拿去柜台处理,整个过程约10分钟左右。

  何指对一些良好及忠诚、有一定存款额的客户,银行有权豁免手续费,是没有任何不寻常的地方,是一种礼待。他并同意辩方所指就算是曾荫权名下户口或曾氏夫妇的联名户口都会由曾太去处理。

       第14天审讯:控方传召刘吴惠兰作供

   曾荫权涉贪案继续第14天审讯。控方传召第21名证人前商务经济及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出庭作供。

 

 刘吴惠兰

  刘吴惠兰1976年加入政府,2008年7月任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常任秘书长,2011年4月以私人理由辞职。刘分别专业於广播及资讯科技,早於2007至2008年任广播管理局副主席。

  她作供称,在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任职常任秘书长时,负责广播发牌及发展广播事务,她指政府有责任为公众利益及市场须要合法地提供节目选择予市民。法例指发牌必须先由通讯事务管理局(前身广播事务管理局)、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作出建议,再由行会及行政长官考虑所有相关因素。行政长官须考虑公众利益。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会预备书面文件关於讨论事项的背景资料。再交由行会讨论。

  她08年在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任职常任秘书长时,同年7月9日雄涛申请24小时AM牌照,当时雄涛股东包括郑经翰、李国宝及黄楚标,同年7月9日行会就AM 牌照开会,当时广管局经核後,建议发牌给雄涛,并把建议交去行会考虑。事件引起公众关注发牌是否符合法例要求、政府是否全盘考虑、声音广播要求等事项。结果行会批出有关AM 牌照给雄涛。2009 年香港引入新技术,推广发展数码广播牌照。

  刘指行会会议上批出「原则上同意」是有需要的,因为商业及经济发展局向行会呈交建议後,需要处理草拟发牌的细节,也需要进一步处理条款细则。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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