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据巴士的报报道,立法會垃圾桶縱火案,23歲樹仁大學前學生會會長、「佔中輔警」楊逸朗今日被裁定串謀縱火罪名成立。
楊逸朗罪名成立(資料圖片)
立法會2015年年底就俗稱「網絡廿三條」的版權(修訂)條例進行二讀,最終因法定人數不足流會。當晚立法會示威區發生垃圾桶爆炸事件,事後兩名男子被捕,被控串謀縱火罪。
楊逸朗 資料圖片
法官信納幫被告購買消毒火酒及《華爾街日報》的被告友人林國倫的證詞,認為被告與證人是好朋友,兩人有頻密的交往,故林不會在電話通話中錯認被告的聲線,亦不會在現場認錯曾與他有交談及交收報紙和消毒酒精的被告,辯方錯認的說法是「完全站不住腳」。法官又指被告必然有與他人串謀縱火,否則不會事先問林為他帶來消毒火酒及報紙,並將該等物品一併棄於垃圾桶內,其後再由他人點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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