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兩會記者齊瀟涵】3月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政府工作報告。而此次報告中,李克強總理首次提到“港獨”,指出“港獨”是沒有出路的,擲地有聲、分外亮眼。
“港獨”首次入政府工作報告無可厚非
此次政府工作報告,“港獨”為何首次被總理提及?又該如何解讀?3月5日晚間,環球網記者采訪到了全國政協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
去年香港兩名立法會當選議員梁頌恒和游蕙禎在宣誓過程中公然煽動“香港獨立”,引發內地和香港高度關注。“港獨”近年來越發猖獗,如何打擊與遏制在今年兩會期間也成為熱點議題。
饒戈平對環球網記者表示,中央並非無中生有,香港已經出現一股極端的政治力量和主張。他反問,主張“港獨”的人進入立法會,利用宣誓這樣莊嚴的場合公然鼓吹“港獨”主張,作為我們國家主權的執行者中央政府,不應該表明一個態度嗎?
饒戈平說,從法律上講,《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梳理和確認了關于宣誓的制度和規則,從政治上講,也是對鼓吹“港獨”勢力的人一種遏制和打擊。這並不是人大和內地主動提出處理“港獨”的問題,而是在香港社會已經出現極端的政治力量和主張的情況下,中央政府要表明自己政治立場,要履行維護領土和主權完整的職責,在人大會議上提出無可厚非。
中央政府對“台獨”、“藏獨”、“疆獨”已有打擊措施,此次將“港獨”也並列其中,是否會有進一步打擊措施?饒戈平表示,政府工作報告中已經明確提出,“港獨”是沒有出路的,這是對香港極端分子的一個嚴重警告,也是借機向世界、想香港表明中央政府立場,絕對不允許任何力量任何勢力來分裂國家,破壞國家主權完整。同時,這也應該是香港主流民意的表現。而對于“台獨”、“藏獨”、“疆獨”港獨和他們相比,從活動情況來看有差異,但從法律性質上是一樣的,中央對一切分裂勢力打擊力度是一樣的,從法律上講也是有依據的。
香港社會對“港獨”零容忍
饒戈平對環球網記者說,如果“港獨”進一步在香港發展,變為一種實際暴力行為,最終輪不到中央政府動手,香港特區政府就會嚴厲打擊。比如梁游二人,在宣誓過程中鼓吹國家分裂,大多數香港民眾對此十分憤恨,香港法院也撤銷二人議員資格,做出合理判決。這就是一種態度的表明。因此,不要去考察中央政府對待“港獨”的態度和立場,香港社會本身對待公開分裂國家、破壞國家領土和主權完整的行為都無法容忍。
如何以法律的形式更好遏制“港獨”,饒戈平回答,這就要建立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這是香港的一個短板,所有國家都有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中國也有。原則上講,中國的法律也應在香港適用,但考慮到香港和內地實行不一樣的制度,法律體系也有差異,因此國家沒有強行把內地的《國家安全法》在香港實行,而是授權香港自行就國家安全立法,這是對香港極大的信任和很大的寬容,也是香港特區所承擔的一項義務和責任。香港要承擔維護國家主權和利益的責任與義務。但遺憾的是,香港回歸即將20年,這件事情還沒有落實。
《基本法》23條在港被妖魔化成敏感地带
香港《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系。對此,饒戈平解釋說,在香港,誰碰23條,誰就受到攻擊,這是一種不正常的現象,對23條法律也存在不准確的認識。23條法律是圍繞維護國家安全領土完整必要的一項規定,但在香港被妖魔化,被說成對抗人權、破壞香港法制的法律。但從邏輯上講,要人權就不能有國家安全?在西方人權發達的國家,國家安全做的也很好。這兩者顯然不是對立的而是統一的。因此這不是理由,來否認自己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至于未來特區政府對23條立法問題,饒戈平對環球網記者表示,立法時間還沒有確數,但23條立法早就應該確立,這是香港應該承擔的法律義務。從學界角度上講,第一,我們要敦促香港特區政府盡快立法,第二,讓香港匯集現在的法律或參考國外法律,制定臨時法律。但饒戈平表示,這只是學術角度,個人看法,具體還需要看實際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