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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大學生舉報漢中非法辦學 半小時舉報信到了被舉報人手里

2017-04-17
来源:觀察者網

  【觀察者網 綜合報道】據華商報4月17日報道,在校大學生在高中校園開辦藝考培訓班,雇幾名在校大學生上課。由于薪資糾紛,一名“離職教師”向當地教育部門舉報該培訓班非法辦學,沒想到半個小時后舉報信到了被舉報人手里。

  事發

  培訓機構當老師 在校學生被拖欠工資

  今年即將大學畢業的王同學是西安一所高校編導專業的學生。從大二起,便在漢中一家名叫“漢藝影視藝考教育”培訓機構當“代課老師”。

  該藝考培訓機構開在漢中市漢臺區鋪鎮中學的校園內,開辦人賴某是西北政法大學編導專業的一名大三學生。王同學表示“賴某上大一就開始辦藝考培訓班”。他也曾解釋過在鋪鎮中學開班的原因,一是因為他本人是從該中學畢業的,人比較熟,另一方面是當時漢中還沒有藝考培訓機構,這讓他看到了“商機”。

  王同學說,該培訓班2015年3月開始招生,他當年暑假去代課。兩年時間內斷斷續續地上了不少課。2015年該機構招了15名學生;2016年招了20名學生;今年招了30多名學生,生源主要是鋪鎮中學高二學生。“每年學費4000元,上課的老師都是在校大學生,連教師資格證都沒有。”

  意外

  舉報非法辦學 舉報信到了被舉報人手里

  王同學表示,今年他因為薪資糾紛跟賴某發生了矛盾。近日,他將這家培訓機構舉報給了漢中市漢臺區教體局,反映其無資質辦學。

  4月14日下午2時許,王同學撥打了漢臺區教體局辦的舉報電話。當日下午6時許,他接到回復,對方稱他們已經受理了舉報,并已開始著手調查,希望他能提供詳細資料。因為他在外地,就將該培訓機構上課時的照片制作成文檔發給了漢中的朋友。“朋友是1點半送到教體局的,到下午1點58分,他(賴某)就把我的舉報材料發到我們內部微信群里了。”

  王某給陜西廣播電視臺提供的微信截圖

  王同學跟陜西廣播電視臺的記者表示,“我是舉報人,我交給區教育局的東西,怎么能到被舉報人手里?就隔了半個小時,要知道被舉報人當時是在西安的,我就不相信區(漢臺區)教育局了,這性質就很惡劣了。”

  調查

  教室在中學校園 現場授課老師為大三學生

  4月16日上午10時許,華商報記者來到漢中市漢臺區鋪鎮中學進行實地調查。盡管是星期天,但在兩個教室內發現有老師正在上課。一個教室內,10多名學生桌子上的課本是《文藝常識》。另一個教室內,10多名學生上的是新聞評論課。講臺上,有一名年輕男老師。男老師說他是大三學生,學的是編導專業。

  隨后,華商報記者電話聯系了該培訓班的負責人賴某。賴某說,該培訓班是鋪鎮中學的內部培訓班,因為他是該校的畢業生,也是該校第一個通過藝考考上大學的學生,所以上大學后被學校“邀請”回來給學弟學妹們“輔導”藝考。

  對于“培訓班有無資質”的疑問,賴某始終未正面答復。對于“為什么每年要收4000元學費”的問題,賴某稱,他找來的老師食宿都要解決,所以收錢補貼一下。而對于如何獲得舉報材料的質疑,賴某則含糊其辭,不愿回應。

  陜西廣播電視臺對賴某的采訪

  處理

  漢中市漢臺區教體局已責令該機構停止辦學

  昨日下午,在漢中市漢臺區教體局,辦公室一負責人表示,他們已聯系了鋪鎮中學校長,要求他對此事作出解釋。初步調查,該校長承認該培訓班為“往屆學生在學校辦的特長班”。該負責人說,對于該培訓班是否屬于非法辦學,他們正在調查;而對于舉報材料為何能到被舉報人手里,他們也需要時間調查。根據《陜西省保護公民舉報條例》第十二條規定,舉報受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公民的舉報嚴格保密;不得將案情和舉報人的姓名向被舉報人或與案件無關人員泄露;不得將舉報材料轉給被舉報人;被舉報人是單位負責人的,不得轉給所在單位。

  華商報記者了解到,辦培訓機構對師資力量、辦學條件等都有嚴格要求,并且一定要有辦學許可證,否則就是非法辦學。同時,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社會組織和個人擅自舉辦民辦學校的,由縣級以上政府的有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符合本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的,可補辦審批手續;逾期仍達不到辦學條件的,責令停止辦學。

  昨晚8時許,漢臺區教體局給華商報發來初步處理結果:責令鋪鎮中學立即終止影視編導社團輔導行為,退返收取的學生費用;針對舉報人信息被泄露一事,漢臺區教體局將在進一步核查后,追究相關責任人員責任。

  對于此事,陜西敏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常敏安說,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保護公民舉報權利的規定》相關規定,對舉報人的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有關情況及舉報的內容必須嚴格保密,舉報材料不準私自摘抄和復制。“如果真是教體局泄露了舉報人信息,可能相關工作人員已經涉嫌違規。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常敏安說。

  亂象

  漢中非法辦學屢見不鮮

  早在2011年,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就公布了《關于規范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管理的實施意見》。其中明文規定要“嚴格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的設置、審批、管理”,同時“清理整頓各級各類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要“堅決清理和取締未經批準私自舉辦的文化藝術類培訓機構、幼兒園(班)等,依法查出相關責任人,并形成打擊非法辦學的長效機制。”

  然而,據華商網報道,2016年3月16日漢中漢臺區“西安行知幼兒園漢江新城分園”因拖欠教師工資遭教師罷課。而該幼兒園被曝出非法辦學4年,至今仍未從教育行政部門獲批“辦學許可證”等相關辦學資質。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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