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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成都機場放飛無人機被查處 舉報者被獎一萬元

2017-05-03
来源:封面新聞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訊(記者李智)5月2日下午,記者從成都新津警方獲悉,5月1日,新津警方查處一名在雙流國際機場凈空保護區放飛無人機的違法行為人,并獎勵舉報者一萬元。

  新津警方在官方微博@平安新津上通報稱,2017年5月1日下午四點半,新津縣公安局接群眾舉報稱新津縣新平鎮某果園有人放飛無人機。

  新津縣公安局民警立即趕赴現場,將正在雙流機場凈空保護區操控無人機飛行的詹某(男,38歲,本市人)擋獲,并現場繳獲無人機設備一台。

  據悉,鑒于詹某的行為尚未影響機場航班的正常起降,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新津縣公安局依法給予詹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同時在2日上午,新津縣公安局對提供相關線索的舉報者給予了10000元現金獎勵。

  新津警方表示,新津縣全域屬凈空區域,希望各單位、組織及個人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支持配合軍、民航職能部門和公安機關開展機場凈空保護工作,同時積極發現、規勸、舉報可能擾亂飛行安全的違法行為,共同維護機場正常的飛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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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公安廳通報無人機擾飛案件:舉報查實將獎勵1萬元

  4月17和18日,成都雙流國際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接連發生兩起因無人機干擾航班正常起降、導致多趟航班備降重慶、貴陽機場或返航的事件,嚴重擾亂了民用航班的飛行秩序。

  記者20日下午4點從四川省公安廳專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公安部門已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名立案調查。

  四川省公安廳表示,去年聯合發布的加強全省軍民航機場凈空區域安全保護的通告,為鼓勵市民對積極舉報擾亂飛行安全的違法行為,舉報線索一經查實,公安機關將提高獎勵標準,從給予舉報人不低于1000元人民幣的獎勵提升為不低于一萬元!

  四川省公安廳民航公安局副局長李飛告訴記者,經調查,近期查明發生3起無人機擾亂機場飛行安全的事件。分別發生在4月14日、17日、18日,無人機活動區域分別在雙流區、郫都區、崇州市,累計造成幾十架航班被迫繞飛、備降、返航、出港延誤等嚴重后果。

  目前,公安部門正在繼續加大偵破力度,同時呼吁廣大市民提供線索,協助公安部門偵查。

  2016年9月1日,西部戰區空軍參謀部、民航西南地區管理局、民航西南地區空中交通管理局、四川省公安廳聯合發布《關于加強全省軍民航機場凈空區域安全保護的通告》,向全社會明確告知:即日起,雙流國際機場凈空保護區內,未經軍民航空中管制部門許可,將禁止放飛無人機。

  除無人機外,嚴禁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在全省軍民航機場凈空保護區從事以下活動:排放大量煙霧、粉塵、火焰、廢氣等影響飛行安全的物質;放飛影響飛行安全的鳥類、孔明燈,升放無人駕駛的自由氣球和其他升空物體;焚燒產生大量煙霧的農作物秸稈、垃圾等物質,或者燃放煙花、焰火。

  民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是指距機場跑道中心線兩側各10km、跑道端外20km以內的區域;軍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是指距機場跑道中心線兩側各15km、跑道端外20km以內的區域。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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