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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街斬殺4歲女童 台冷血男免死被判無期

2017-05-12
来源:香港商报网综合

  据香港01报道,去年3月,台北市內湖區一名4歲女童「小燈泡」遭王姓男子當街斬頭殺害,震動全臺。經過長達近一年的審理後,士林地方法院今早對该案一審宣判,34歲的被告王景玉依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等罪,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王景玉當庭聽到判決結果,目無表情。被告仍可提出上訴。

  王景玉(資料圖片)

  据警方調查,王景玉2006年因吸毒被抓,後失業閑賦在家,曾持刀斬過社區警衞,早前還因攻擊家人被強制送醫。至於如此狠心殺害小童的原因,王景玉被捕後曾向警方供稱,因為要找一個四川女孩傳宗接代,「必須找小女孩殺了她!」

  臺北內湖4歲女童「小燈泡」慘遭斬首死亡,不少民眾表示哀悼。(美聯社)

  合議庭宣判時表示,被告患有思覺失調癥的精神病癥狀,考量人權兩公約以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限制,不得判處死刑,因此判他無期徒刑。

  開庭審理期間,王男曾2度下跪道歉,並請求原諒。但小燈泡的母親指,現在談道歉還太早。

  資料圖片

  据巴士的报报道,去年王景玉在開庭時,突然向小燈泡母親道歉,突然下跪,說:「對不起,我知道錯了我不是有意的,請原諒我。」不過,小燈泡母親面無表情、對此不為所動。至今年2月時,王景玉請求法官審訊「快速一點」,因為父母已高齡70多歲,他擔心「無法見他們最後一面」。

  資料圖片

  王景玉的父母在他羈押後經常到監所探視,老父也交代「想盡辦法要有教化的可能」,但王景玉卻只顧著要家人去問律師何時能交保,並告訴父母「(法援)律師是不用錢的,你知道嗎?」。母親則教兒子「不能嗆法官喔」。王景玉當日向審判長表示「想停止看守所開的精神科藥物」,但審判長則表示「我不是醫生,怎能決定?」,並請律師與王景玉溝通用藥。

  「小燈泡」的媽媽。(資料圖片)

  据悉,台北去年3月28日發生當街斬女童頭顱血案,一名年僅3歲的女童「小燈泡」,在內湖區街上騎滑板車,隨母親到車站途中,突遭一名男子揮23刀襲擊,每刀落在女童頸部,女童頭顱與身體分離,當場慘死,街上滿地鮮血,兇手其後被多名途人制服。疑兇開口認罪,當地警方證實他隨機殺人。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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