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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旺暴5被告案續審 督察供稱三度被擲物擊中

2017-05-13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去年大年初二凌晨發生的旺角暴亂事件,其中一宗牽涉5名男被告的案件,昨在區域法院續審,5名男被告續否認共3項暴動罪。控方透露,2名被告曾手持玻璃樽走在人群前方;警員又曾目擊其中3名被告涉向警方拋擲磚頭后逃跑,隨即展開追捕。案發當日在現場執勤的督察昨亦供稱,曾在警方推進防線時,被人群投擲的物品三度被擊中左上臂、胸口及左大腿。

  5人是否在場成爭議

  5名男被告依次為運輸工人楊子軒(18歲)、運輸工人羅浩彥(20歲)、無業漢陳紹鈞(47歲)、旅行社職員孫君和(27歲)及工人連潤發(25歲),被指控於案發時聯同他人參與暴動。庭上透露,楊、羅及孫將爭議案發時是否在場,及即使在場其行為是否屬參與暴動,而陳及連則爭議他們是否有參與暴動。

  控方開案陳詞指,去年2月9日早上約100人在豉油街及花園街交界聚集,警方在豉油街及通菜街交界築起防線警告人群離開。當時大部分人戴有口罩,有人手持磚頭、玻璃樽等物件及縱火,而楊、羅二人曾并肩站在人群的最前方,期間手持玻璃樽;連則經常走到人群前方,手中持有類似磚頭的物體。其后陳、孫及連疑分別向警員拋擲磚頭后逃走,后被追捕,連在警誡下有作出陳述;楊、羅及后被警方截停,經調查后被捕。

  案發時所拍影片呈堂

  隸屬機動部隊總部的督察王霖出庭作供,惟宣誓前表示忘記攜帶委任證。王供稱當日約凌晨3時接到緊急召喚到旺角執行驅散及拘捕行動,到場后發現警方在彌敦道南行線近豉油街築起防線,地上滿布磚頭、玻璃碎等,同時有逾百人聚集在豉油街近西洋菜南街,有人向警方防線掟磚及玻璃樽,和向火堆拋擲雜物。之后王按指示數次向人群推進,期間不斷有人向警方掟石及玻璃樽,王也曾被三度擊中;他又曾在高臺上向人群發出警告要求他們離開,但未被理會。

  控方又呈上6段由警員在案發時所拍及一段網上下載的影片,片段中有被指為陳的男子被捕時表示:「光明正大,影住我啦!」另有被指是孫的人士以掟石及襲擊警員的罪名被捕后坐在地上,面部有血。

  青年新政梁頌恆昨午亦曾到庭旁聽,約1小時多后離開。聆訊下周一繼續。

[责任编辑: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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