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游涉強闖立會致五保安受傷今提堂。資料圖片
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連同一名助理及兩名義工,涉於去年11月聯同數名議員助理試圖強闖立法會宣誓,過程中五個保安員受傷。五人被控以「非法集結」及「強行進入」交替控罪,今於東區法院再提堂,各人庭上否認控罪,案件將於7月14日在東區法院預審。
控方將傳召20名證人作供,有70分鐘長片段呈堂,但沒有警誡供詞。主任裁判官錢禮表示,由於東區法院的法庭較細小和設備不足,不排除案件安排在西九龍法院審訊。
梁頌恆和游蕙禎於下午3時10分左右不發一言離開法院。
5名被告依次為梁頌恆(30歲)、游蕙禎(25歲)、楊禮康(24歲)、鍾雪瑩(25歲)及張子龍(29歲)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指5人於16年11月2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二樓立法會一號會議室外,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致使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結集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安寧。另一「強行進入」交替控罪則指,被告於同日同地,連同其他人企圖以暴力方式進入會議室。
法庭記者:蕭佩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