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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故意伤害案二审最后陈述:我拿刀是万般无奈

2017-05-28
来源:海外网

  2017年5月2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

  2016年4月,山东源大工贸负责人苏银霞及其子于欢,被11名催债人限制人身自由并受到侮辱。于欢刺伤4人,其中1人死亡。于欢一审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宣判后,被告人于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不服,提出上诉。

  在今日的二审庭审中,于欢作了最后陈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庭审实录显示,于欢表示是在“母亲受尽侮辱,警察置若罔闻”的情况下,他拿刀实属万般无奈。

  以下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庭审于欢最后陈述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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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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