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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小伙收購9只鸚鵡 被“判3緩5”罰款3萬元

2017-05-31
来源:成都商報

  原標題:成都小伙收購9只鸚鵡 被“判三緩五”

  新津縣小伙謝平(化名)沒有想到,自己會因為倒賣鸚鵡這個“副業”而被判有罪。記者昨日從市森林公安局獲悉,該局破獲的一起非法收購鸚鵡案在新津縣法院完成審判,謝平因為收購9只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構成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因謝平有投案自首情節,家有年幼子女且為家庭主要從業人員,法院決定判處其三年有期徒刑、緩期五年執行。

  貼吧里賣鸚鵡

  森林公安順藤找到人和鳥

  成都市森林公安局民警介紹,2016年5月,他們接到舉報,有人在百度貼吧發布售賣珍貴鸚鵡信息。“售賣信息中有發布者的聯系方式,我們就此展開調查,最終確定了鸚鵡所在地。”

  5月31日上午11時,成都市森林公安局會同新津縣森林公安局的民警,來到了新津縣城一棟樓房下。敲開一間出租屋的房門后,鸚鵡及籠舍一下子都展現在眼前。出租屋已經成為鸚鵡的專用“宿舍”,室內不僅有多個籠子,還有恒溫箱,并散放著快遞鸚鵡用的包裝。經清查,出租屋內共有鸚鵡12只,森林公安民警當場確認多只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謝平并不在家,通過對其家人的詢問,民警掌握了謝平購買、飼養鸚鵡的情況。民警隨即電話通知謝平,令其回到家中交代情況。當天中午,謝平回到了家中。

  非法收購國家保護動物

  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謝平向民警交代了他購買、飼養鸚鵡的全過程。一個偶然的機會,他從網上得知有人在售賣鸚鵡,珍貴的鸚鵡一只要賣到數千乃至數萬元。與這些售賣者交流之后,謝平有了自己也買來飼養、出售的想法。

  與上家取得聯系后,謝平陸續從廣東購進了12只鸚鵡。“他們為規避檢查,找物流公司托運時,都說托運的是八哥等鳥類。”辦案民警介紹說。

  經專業部門檢測認定,這12只鸚鵡包括:琉璃金剛鸚鵡1只、葵花鸚鵡2只、金太陽鸚鵡3只、凱克鸚鵡1只、折衷鸚鵡3只、塞內加爾鸚鵡1只、藍翅金剛鸚鵡1只。除3只金太陽鸚鵡外,其余9只鸚鵡都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價值人民幣58350元。

  2017年4月26日,新津縣人民法院對謝平非法購買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案進行了宣判。最終法院判決:謝平犯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對扣押在案的鸚鵡予以沒收。

  成都商報記者 李秀明

  圖片由成都市森林公安局提供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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