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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毒販花巨資買毒品卻發現是冰糖 警方:你虧大了

2017-06-02
来源:海外網

  台警方31日凌晨查獲飯店毒趴,當場逮到陳姓主嫌同伙及買毒者共8人。(來源:台灣“中時電子報”)

  海外網6月1日電 台灣一位23歲陳姓毒販自稱“買賣毒品多年沒吃過虧”,不料花1萬5000元(新台幣,下同)買安非他命卻買到冰糖,砸了大錢被騙卻不自知。台警方都不禁調侃,“花1萬5000元買冰糖,真是虧大了!”

  據台灣“中時電子報”報道,歸仁警分局仁德分駐所31日凌晨接獲情資,掌握轄區某飯店內有人正開“毒趴”,警方當場逮捕陳姓主嫌等3人,查扣一批安非他命、毒咖啡包,連同來買毒的5人一并逮捕。警方查扣發現,其中一包毒品竟是冰糖。陳姓毒販當場哀號,“可惡,被騙了!”

  陳姓毒販花1萬5000元新台幣買安非他命竟買到冰糖不自知。(圖片來源:台灣“中時電子報”)

  台警方指出,仁德分駐所31日凌晨由副所長李璧池率員前往該飯店查察,當場緝獲意圖販賣持有毒品的陳姓嫌犯等共計3名,其中1名另涉詐騙案案通緝,并查扣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毛重2.3克)、毒咖啡包(毛重62.1克)及毒咖啡包分裝袋等物。警方現場調查期間,有5人陸續前來購買毒品,均被一同帶回調查。

  歸仁警分局調查發現,陳姓主嫌為方便買賣毒品,長期以飯店為家,在該飯店內居住長達半年之久,為規避警方查緝,每周更換飯店房間1次,每周換1層樓住,很多老買家都深諳門路,直驅飯店買毒。但飯店并不知情,被警方查獲時,也一臉錯愕。

  警方指出,台“立法院”已于5月26日三讀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修正條文明定“特定營業場所人員知悉有人在內施用或持有毒品,未通報警察機關處理者,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處負責人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其屬法人或合伙組織經營者,并同處罰之;情節重大者,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令其停止營業6個月以上1年6個月以下或勒令歇業。”

  台警方也不厭其煩呼吁相關業者(夜店、飲酒店、旅館、觀光旅館),應履行通報義務,發現可疑持有或施用毒品者,必須通報警方處理,知情不報者最高可罰100萬元,嚴重者可勒令歇業。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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