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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毛涉秘收肥佬黎捐款案開審

2017-06-06
来源:香港商報

 

示威市民气愤指骂梁国雄。记者 崔俊良摄

  【香港商報网訊】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涉嫌接受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肥佬黎)的25萬元捐款後沒有向立法會申報,他否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控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預計審訊需時一星期。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及一眾社民連成員昨均到場「曬馬」。開庭前,有不滿的市民於區院外示威區高叫口號指罵「長毛」,一名示威市民更走到「長毛」面前怒罵他「死乞兒」,雙方即展開對罵甚至發生推撞,需由警員將雙方分開,場面一度混亂。

  庭外與示威市民爆衝突

  此外,當「長毛」進入法院大樓前,有庭外示威市民指他「鐵證如山,知法犯法,送佢入冊」。雙方又再次展開罵戰,須由其他人分開,期間有人向「長毛」擲陰司紙,而他亦拾起反擲對方。

  這宗案件由法官李運騰審理,律政司由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黎婉為控方代表,梁國雄則由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及潘熙代表。控方表示,證人列表上有23名證人,如果辯方能夠接納同意案情,須傳召的證人人數將大減至3至4人。辯方則指,需時跟被告了解同意案情內容。法庭表示先押後15分鐘,之後控方才宣讀開案陳詞。

  控方開案陳詞指,黎智英於2012至2014年間向梁及社民連支付共港幣205萬元,其中25萬元存入梁的個人戶口,而梁未曾向立法會申報該筆款項。梁國雄在2014年1月在立法會審議「捍編輯採訪獨立自主」的動議時,提及有多個機構因受政治壓力而撤回在《蘋果日報》的廣告,梁國雄有參與該會議並且有投票。控方指,梁國雄在4年多來故意不申報,剝奪巿民對立法會議員實際及潛在利益衝突的知情權,影響公眾對立法會的信心。

  肥佬黎涉爆粗言語恐嚇

  開案陳詞又指,梁國雄於2004至2016年期間,曾多次按《議事規則》向立法會遞交《議員個人利益登記表格》,但從未申報涉及本案的25萬元款項,而他在2006至2015年間,曾5次在立法會或委員會會議上申報個人利益,但都是有關公共廣播服務政策、公屋及《議事規則》第49B(1)條的議題。

  另一方面,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於前晚在維多利亞公園出席一活動時,被指突然走向一名記者身旁大聲爆粗辱罵,並質問該記者,疑涉及言語恐嚇。據悉,涉事記者於昨日淩晨時分往大埔警署報案,但因案發地點在港島東區,警方遂將案件暫列刑事恐嚇,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第3隊接手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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