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周偉立報道:「長洲覆核王」郭卓堅過去多次申請法援打官司,引起社會質疑濫用法援制度。郭卓堅昨日故技重施,就寮屋問題入稟高院提請司法覆核時哭訴,日前接獲法援署通知,指其行為屬濫用《法律援助條例》所提供的服務,在未來3年內將不受理任何他提出關於司法覆核的法援申請。對於法援署終對濫用者「出手」,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認同,并促請法援署建立一套更嚴謹的審核機制。
「覆核王」21次申法援失敗
郭卓堅自2014年起多次入稟高院提請司法覆核,他昨日再入稟高院時,突然在庭外哭訴「被政府迫害」,指法援署以其先后21次申請法援失敗為由,認為濫用法援服務,故引用《法律援助規例》第11條的規定發出命令,未來3年不再受理他提出關於司法覆核的法援申請,他日后或要暫時「告別法庭」。
根據有關條例,凡有人申請證書而被拒,次數達2次或以上,而各次申請實質上與同一訟案或事宜有關;或在其他情況下,申請證書而被拒,次數達4次或以上,而署長覺得其行為構成濫用本條例提供的協助,署長可命令對該人日后提出的任何申請,均不予考慮。該項指示有效期不得超過3年。
葛珮帆促設嚴謹審核機制
對於郭卓堅未來3年將不獲批法援,葛珮帆表示,法援設立的目的是為了確保所有有合理理據提出法律訴訟或抗辯的人,不會因欠缺經濟能力而沒法尋求公義,但郭卓堅的行為明顯是濫用機制,阻礙政府施政,形容今次法援署的決定已向社會傳遞一個信息,不要使用法援作為政治工具。為了杜絕法援被濫用,她希望法援署日后建立一套更嚴謹的審核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