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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清管治權概念

2017-06-12
来源:香港商报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聯副主席、新社聯理事長 陳勇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日前在紀念香港基本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上,重申中央與特區權力關系是「授權與被授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許以高度自治為名對抗中央的權力。這觸到反對派痛處,令他們旋即炒作中央欲收窄香港的「自治空間」,更試圖把高度自治與「完全自治」畫上等號,欺哄港人。

  基本法寫得清清楚楚,特區政府的自治權是由中央根據基本法全權授予。早在2007年,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已明確闡明,基本法為授權法律,香港高度自治權源於中央授權,不存在「剩餘權力」的問題。

  不過,反對派為了撈取政治本錢,一直刻意選擇性理解基本法,煽動港人只重高度自治,卻輕中央權力,甚至將「兩制」凌駕於「一國」之上。近年,所謂「本土自決」、「港獨」的邪風更加愈吹愈烈,揚言要把香港從國家分裂出去。

  基本法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惟有擁護及遵守基本法,香港才能長治久安。回歸以來,中央凡事有規有矩,依法辦事,根本不存在所謂收緊或放松香港自治的問題。反觀反對派借政改分化社會、無視人大決定扼殺普選、策動違法「占中」、瘋狂「拉布」、包庇「獨害」等,誰在踐踏法治及損害700萬市民福祉,顯而易見。

  多年來,中央苦口婆心規勸我們正確了解「一國兩制」,在香港回歸20周年前夕,張委員長的講話更加是當頭棒喝。我們必須明辨是非,嚴斥政客對基本法的錯誤詮釋,才能確保「一國兩制」的落實不變形、不走樣,確保年輕一代不受迷惑。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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