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懼大力度反腐偷偷退賄光明一副局長因“掃黃”落馬
去年3月,光明新區多家涉黃足浴休閑會所在警方掃黃行動被查封,光明公安分局原副局長、公明派出所原所長等人也牽涉其中,并被深圳檢方以涉嫌受賄罪分別立案偵查。近期,涉案光明分局原副局長冷某民在羅湖法院出庭受審。
案發涉黃足浴休閑會所被查封 牽出涉賄警務人員
去年3月,警方在光明新區開展掃黃行動,查封了多家涉黃足浴休閑會所,多名會所經營者及股東等人被帶走調查。據知情人介紹, 被查封的場所包括光明新區“金圳源”足浴休閑會所、“金果源”足浴休閑會所、公明“福興人間”足浴城、“福滿人間”足浴城等。
早前,南都記者曾探訪部分被查休閑會所,據知情人透露,“福滿人間”與“福興人間”兩家會所位于光明新區繁華地段,被查處之前開設有兩三年,疑為同一個老板經營,其中“福興人間”有三四層,內部裝修豪華,提供k歌以及沐足、棋牌等服務,“福滿人間”有兩層,提供K歌、足浴服務。
當時,有周邊居民介紹,被查封前這兩家休閑會所生意不錯,也聽說有涉黃生意,在“金圳源”會所門口,南都記者還留意到一份招聘廣告顯示,該處招聘K歌技師,每月底薪可超1.2萬,保健技師每月底薪超2萬等等。
今年2月27日,深圳市檢察院通報,經指定,羅湖區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依法分別對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冷某民(副處級),光明分局公明派出所所長張某軍(副處級)、光明分局治安大隊大隊長寇某廣、光明分局馬田派出所合水口社區警長張某紅、寶安分局燕羅派出所塘下涌社區警長劉某鵬、光明新區玉塘辦事處科員戴某武(原光明分局治安大隊民警)立案偵查。
近日,公明派出所原所長張某軍案檢方已偵查終結,依法移送公訴部門審查起訴,而光明公安分局(下簡稱:光明分局)原副局長冷某民案,此前羅湖檢方提起公訴,近期其也在羅湖法院出庭受審。
查明副局長收受34萬財物 曾示意下屬對涉黃場所從輕處理
冷某民曾擔任光明分局綜合處處長,2012年4月起,開始擔任光明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治安管理、治安案件打擊工作,其中就包括對涉黃場所的打擊工作。羅湖檢方指控,冷某民利用分管治安管理、治安案件打擊工作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轄區內管理對象、相關涉黃休閑會所實際經營者殷某良、甘某藏多次給予的財物共計34萬。
根據檢方指控,2012年時,被告人冷某民經人介紹,認識了轄區治安管理對象,即“福興人間”足浴城和“福滿人間”足浴城兩家休閑會所的股東及經營者殷某良。殷某良因其經營的休閑會所存在涉黃生意,為維護好與分管治安管理副局長冷某民的關系,避免會所遭到掃黃打擊處理等,于2012年至2015年期間,多次送給冷某民財物現金,共計24萬元,冷某民全額收受。期間,冷某民知道殷某良的會所因涉黃被打擊處理過,也曾示意下屬對殷某良經營的涉黃會所從輕查處。
另外,2013年時,冷某民經人介紹認識了甘某藏,甘某藏經營有“金圳源”及“金果源”等多家足浴休閑會所,同樣存在涉黃違法經營,也同樣是分管治安管理的冷某民的管理對象。根據檢方指控,為避免遭受打擊處理等,甘某藏分別于2013年中秋、2014年春節和中秋等共5次送給冷某民財物,每次給予冷某民財物現金2萬,共計10萬,冷某民同樣全額收受。期間,甘某藏因經營的會所涉黃即將遭受查處時也曾請冷某民幫忙。
檢方指控還顯示,2015年11月時,被告人冷某民考慮到反腐力度較大,加上想謀求職務升遷,擔心收受前述涉黃會所財物受到影響,曾將此前收受甘某藏的人民幣10萬元、收受殷某良的24萬元分別退回。
目前,該案仍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