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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顯龍回應"濫權"指責:不起訴弟妹 怕毀父母名聲

2017-07-04
来源:海外網

  海外網7月3日電 已故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故居爆發的家庭紛爭持續,面對弟弟李顯揚和妹妹李瑋玲的指責和質疑,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決定在7月3日發表聲明,回應弟妹做出的各項指控,并接受國會質詢。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消息,李顯龍星期一下午在國會發表了題為“歐思禮路38號:濫用權力的指控”的聲明。

  李顯龍表示,盡管弟弟李顯揚和妹妹李瑋玲醫生對他和他所領導的政府發出的指責“完全毫無根據”,但由于這已破壞國家聲譽,他若不回應會打擊新加坡對政府的信心,因此他別無選擇,必須及時并公開地做出回應。

  李顯龍說,他無意在國會指責弟弟妹妹,他們之間的私事還是會嘗試私下解決,“但那些公開的事,我有必要解釋,做出交代”。

  遺囑宣讀儀式上首次出現分歧

  李顯龍說,弟弟和妹妹對他的指責主要涉及三方面:一、針對故居處置選項而成立的部長委員會;二、與故居物品相關的贈與契據;三、針對他太太何晶和兒子有裙帶關系以及他想用故居鞏固政權的指責。

  據了解,李顯龍與妹妹李瑋玲和弟弟李顯揚在2015年4月12日的遺囑宣讀儀式上首次就李光耀故居去留出現分歧。

  李顯龍說,李顯揚當時首次反對父親生前已批準的修建方案,并要求立即將舊屋拆除。

  “我對此感到驚訝。我當時指出,李顯揚的立場與全家人之前討論和同意的方案不同。但由于李瑋玲說她有意繼續在舊屋居住,所以不可能立即拆除舊屋,而父親在遺囑中也表明要讓李瑋玲按她的意愿住在舊屋。”

  李顯龍與妹妹和弟弟當時也討論隔天李顯龍在國會上應就李光耀的遺愿說什么。李顯龍有意宣讀李光耀2011年12月27日寫給內閣的信,包括如果保存舊屋應如何處置,及完整的“拆除條款”。不過李顯揚和妻子林學芬當時“強烈反對”這個主意。

  李顯龍仍決定要讓李光耀的看法記錄在案,也讓新加坡人準確理解李光耀的想法。不過當天傍晚,李瑋玲和李顯揚已先行發出文告,內含拆除條款全文。

  2015年4月國會后不參與有關故居決策

  李顯龍稱,2015年4月13日在國會宣布建國總理李光耀有關故居的遺愿后,決定不參與政府所有有關故居的決策。

  李顯龍說,那次國會后的內閣會議上,副總理張志賢負責所有有關故居的討論,這項決定也記錄在內閣記錄中。“從那時起,政府每次處理故居事宜,我都沒有參與。”

  李顯龍指出,當一人可能與事件有潛在的利益沖突時,回避是標準作業方式,也就是不讓自己處理那起事件,交由其他人處理,比如他的副手,或其他資深同事。

  所以,他也從沒有參與38號歐思禮路故居的事,沒針對故居事宜參與討論或做決定,由副總理張志賢全權負責。

  不讓政府慎重考慮就強行履行父親拆除故居遺愿 才是濫權

  李顯龍說,假設身為總理的他,在沒有讓政府考慮替代方式、慎重考量,經過正當程序的情況下,決定拆掉故居、強行通過這樣的決定,就因為這是他父親所要的,那才是真正的濫權。這才是違反李光耀所建立起的整個法治條規和整套價值觀。

  對于要保留李光耀故居來鞏固政權,李顯龍反駁,自己做了13年總理,若還需這么做,實在太悲哀。

  他說:“如果我在做了你們13年總理之后,還需要用這樣具魔法的房子來鞏固我的權威,我一定是身陷非常悲哀的處境。如果新加坡人相信,真有這樣的魔法,那么新加坡就處在一個更令人悲哀的處境。”

  不采取法律行動是為了避免進一步影響父母名聲

  李顯龍指出,不采取法律行動是為了避免進一步破壞父母名聲,但他有必要在國會向議員和新加坡人做出交代。

  李顯龍昨天在國會發表聲明時說,決定在國會談這件事,是因為新加坡人有權從政府和自己那里得到完整的答案。

  他說:“一般情況下,事實上在任何其他可以想象的情況下,我肯定會立刻提出起訴,因為濫權的指責無論多么毫無根據,都是非常嚴重;它實際上不止是針對我,而是整個政府。但上法庭起訴我的弟妹,會進一步破壞我父母的名聲。到頭來我們是兄弟姐妹,都是我們父親的孩子。這個過程也會持續很多年,給新加坡人帶來更大的困擾和不安。所以上法庭不是我傾向的選擇。”

  李顯龍堅持早前公布的宣誓聲明中的立場,并表示如果可以的話,不想進一步說明。他說:“我在國會發表這個聲明,是為了向議員和新加坡人做出交代,快速處理這個問題,讓新加坡人明白這是怎么一回事,我們可以讓事情告一段落,徹底結束。”

  李顯龍也吁請新加坡議員在國會提出問題、猜疑或疑問。他解釋,解除黨督的約束是希望所有議員積極參與討論,對自己和部長們做出質詢,以充分討論和交代所有的公共議題和指責。

  他說:“這是加強人們對我們的體制、我們的治理制度的信心,并把我們的精力重新集中在我們全國上下面對的挑戰的方法。”

  我所維護的精神遺產不僅是一棟老房子

  李顯龍認為,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留下的精神遺產不僅是一棟老房子,而是新加坡和國人所維護的價值。

  李顯龍天下午在國會發表的聲明中說:“我們在新加坡建立起一樣特別的東西,那就是一個和諧、多元種族和任人唯賢的社會;一個公平和公正的社會,每個人都必須遵循同樣的規則。無論你是部長或是普通市民,無論你是總理或是建國總理的孩子,都不凌駕于法律之上。”

  李顯龍強調在新加坡,每個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李先生比任何人都清楚這點。當這起不愉快的事件塵埃落定后,人們必須知道政府的運作方式是透明、公正和正當的;必須知道在新加坡,就連李先生的故居和他的愿望都必須接受法治;以及他所建立的政府經得起名譽和誠信上強烈及不斷的抨擊,不僅不受沾污,反而變得更堅強。”

  據《聯合早報》早前報道,新加坡總理李顯龍的妹妹李瑋玲和弟弟李顯揚在6月14日凌晨公開與李顯龍對父親李光耀故居處置方式的分歧,表示對李顯龍“失去信心”。李顯龍15日晚公開他提呈給內閣部長級委員會的宣誓聲明,公布了許多雙方爭論的細節。

  6月19日,深處事件漩渦中心的李顯龍對李光耀故居爭端造成新加坡聲譽受損,以及新加坡人對政府的信心遭到打擊,向全體國民致歉。他承諾將就此事件在國會接受議員的質詢。并將在國會7月3日復會時發表聲明,回應李瑋玲和李顯揚對他作出的指控。

  這可能成為新加坡近年來最受關注的議會辯論。李顯龍還表示,他已指示執政黨——人民行動黨的議員憑借自己良心說話,不受黨派立場的約束。反對黨議員以及官委議員(官方委任的議員),也為辯論準備了提問。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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