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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員回應深大女生香港涉盜竊:誰都會犯錯,不排除被誤會

2017-08-02
来源:觀察者網

  深圳大學失聯女生涉盜竊被捕 輔導員:誰都會犯錯,但不排除被誤會

  深圳女大學生羅琬璐香港失聯后,傳出因盜竊在港被捕判刑10天,其父親表示不相信女兒會做出盜竊之事,羅琬璐的輔導員也指出誰都會犯錯,但不排除被誤會。

  8月1日,@深圳大學 官方微博發布一則尋人啟事,引起無數轉發。

  不少媒體相繼跟進報道,但幾個小時之后,事情發生戲劇性反轉——

  香港媒體報道稱,羅某失聯是因7月29日下午3時左右在香港盜竊被捕。

  香港媒體報道截圖

  据紅星新聞报道,8月1日下午6時許,香港警方證實,7月29日下午3時左右,一羅姓女內地女子在香港屯門因盜竊在港被捕。但此羅姓內地女子是否為深圳大學失聯的羅某,警方沒有進一步說明。

  8月1日下午,上午還在發文尋找羅某的深圳大學官方微博發文稱:羅同學已經找到。

  據香港媒體報道,羅某在香港屯門兩間萬寧及一間卓悅偷走約價值2400港元(約2064元人民幣)的化妝品及藥品,被萬寧職員揭發及報警,并已于周一(7月31日)下午在香港屯門法院提堂。

  记者隨后就深圳大學女大學生羅某在香港因盜竊被捕一事聯系香港警方。

  8月1日下午6時許,香港警察公共關系科回復稱,警方在7月29日下午約3時25分接到一名店鋪職員報案,稱在屯門屯盛街一商場的店鋪有貨物被盜。

  警方人員到場調查,拘捕一名20歲姓羅內地女子,涉嫌在三間店鋪盜竊總價值2400港元的貨物。案件列為盜竊,由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

  但此內地女子是否為深圳大學羅某,警方沒有進一步說明。

  圖自紅星新聞

  另據香港媒體報道,羅某于7月31日被押到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控以三項店鋪盜竊罪,每項罪名判監禁10日,部分刑期一同執行,共囚14日。羅某現在于羅湖管懲教所服刑,稍后將會遣返回內地。

  8月1日下午,记者多次撥打羅湖懲教所電話欲核實此事,但無人接聽。

  羅某的同班同學兼好友趙同學告訴记者,羅某是貴州人,是深圳大學大四的畢業生,即將于今年秋季入讀深圳大學的研究生。暑假因為想留在學校做一些事情,沒有回老家。

  趙同學介紹,7月29日羅某本來有其他事情,但是因為起晚了沒有去辦,中午和一名同學吃飯后臨時決定去香港屯門買點東西,打算回家的時候帶給家人,并表示想當天往返,沒有逗留香港的意向。

  羅某的父親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女兒本來計劃8月1日回家。“我們去香港一般都是去屯門,去買東西和逛街一般一個下午就可以回來,所以她不可能留在那邊,一定是出了什么事。”趙同學說。

  羅某(圖右)  圖自深圳大學官方微博

  據紅星新聞2日報道,事件反轉后,眾多網友對羅某能否在9月正常入讀深圳大學研究生產生了疑問。

  對此,羅某的輔導員表示,此事由研究生辦負責,自己并不清楚,“嚴格來說,她已本科畢業,研究生還未報到,應該叫校友。”

  此前,輔導員在學校一微信群發消息稱:“學校已協助警方找到羅同學了,大家可以把朋友圈的熱心轉發刪除,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不良影響。事件調查清楚前,請大家不要為羅同學傳播未經證實的言論,自家同學,大家互幫互助。”

  圖自紅星新聞

  輔導員最后表示,自己入職不久,其他老師說羅某是個好孩子,不排除被誤會的可能。

  而據澎湃新聞微信公眾號2日報道,羅先生在聽聞女兒被捕后也不相信。

  他稱,“我的女兒到香港買東西不止一次,而且這種行為從來沒有過,女兒的性格我是知道的”。羅琬璐的父母及舅父隨即前往深圳大學附近的粵海派出所求證,之后便被警方招呼進內商談,直至下午4點半離開派出所。

  香港媒體相關報道截圖

  趙姓同學也同樣不相信羅琬璐盜竊的消息,認為是網上造謠。

  對此,網友紛紛留言稱女生的行為實在“太丟人了”!

  @醉后的樵:本來人丟了,現在丟人了

  @小姐姐和魚泡泡:這個太尷尬了,我要假裝今天沒看到沒擔心過

  @范金穗兒:都以為你失聯了 結果你去偷盜

  @講不出saraba:小姑娘干點啥不好呀,受著高等教育卻去偷東西!!!!!

  @姐就性格美:崩潰!太丟人了!

  @虎牙是朵小白蓮:反轉來的猝不及防

  @老墳:這個結局好尷尬

  但也有網友提出質疑。

  @Siri呀呀:這么可怕的。。。但出事了的話不用打電話給家里的嘛?

  @芳名喜丁:抓了人不通知家屬一聲嗎?2天3夜

  @r_sandy:被抓,官方不需要告知其家人一聲嗎?疑問?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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