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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再放大招

2017-08-23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盛芳齡、黃裕勇報道:繼市場准入領域的「先照后證」、「十五證合一」等系列改革后,江門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再放「大招」,近日《江門市「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先后經市政府十五屆13次常務會議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后印發。江門市決定自2017年8月21日起,對第一批51項屬市、縣事權的后置審批事項進行分類改革正式實施,其中對港澳有重大利好,港澳企業從事營業性道路運輸審批事項,列入此次江門擬取消審批4項之一,有助於港澳企業北上發展。

  51項后置審批事項進行分類改革

  在系列商事登記制度改革,進一步推進企業「准營」便利化的基礎上,江門此次全面啟動「證照分離」改革,主要是以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核心,進一步清理后置審批事項,選擇一批審批頻次較高、審批周期較長、審批難度較大、企業意見較為集中的商事登記后置審批事項,通過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制和加強准營管理等方式進行分類改革,目標是以放寬事前管制為著眼點,寓管理於服務、以服務促管理,提升改革受眾的「獲得感」。

  按照易操作、可管理的要求,選擇51項的屬市縣級行政審批事項編入《江門市商事登記后置審批事項分類改革目錄(第一批)》,其中擬取消審批4項、改備案10項、改告知承諾11項、加強准營管理26項。對納入目錄的市縣級事權馬上落地實施,切實減少各種不必要的證,解決企業「准入不准營」的問題,努力為江門營造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和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借鑒、可推廣的經驗。

  記者在此次《江門市商事登記后置審批事項分類改革目錄(第一批)》中發現,港澳企業從事營業性道路運輸審批、外商投資經營港口業務的備案初審、房地產估價機構三級資質初審、食鹽零售許可證核發被取消。

  據悉,江門將持續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將通過實行政銀合作達致便利化服務目標。江門將通過實行銀政直通車服務,將銀行導辦服務向港澳和國(境)外延伸,實現商事登記離岸受理及遠端辦理。

  此外,江門還將推廣「互聯網+工商」服務模式,開展全程電子化登記,通過銀行發行具有金融功能的電子營業執照等系列改革。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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