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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動斬法官知法犯法

2017-08-28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工商專聯會會長 楊志強

  公民黨近日兵分多路,不斷狙擊法庭及律政司。該黨主席梁家杰近日在報章撰文,攻擊判處「雙學三人」加刑的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竟煽動說什麼「樹大有枯枝,如果樹枝有真菌,咪斬蒙距囉」,攻擊楊官須接受公眾評斷,若港人容忍,只會「碌爆司法機構張信用卡的信用額」云云。

  公民黨大狀煽惑人心

  「雙學三人」和「反東北十三太保」因犯下的暴力罪行后果嚴重,被上訴庭改判入獄。法庭判詞強調:「法庭職責所在,要向社會發出明確信息,在自由行使權力,進行集會、游行、示威等相關活動時,參與者必須守法,不能破壞公共秩序及公眾安寧。任何暴力行為,特別是涉及冲擊或襲擊執法及維持秩序人員的暴力行為,都會導致嚴厲的判罰,否則社會不會和諧、進步;法律保障巿民的權力和自由亦可能會蕩然無存」。

  法官按照法律賦予的權力公平、公正審判暴力犯罪者,竟然要被斬,如此露骨藐視法庭的歪論出自公民黨大狀梁家杰,是典型的知法犯法。藐視法庭罪是普通法罪行,沒有規定最高刑罰,可以是罰款或監禁,監禁沒訂定最高年期,視乎其嚴重性,理論上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可見其嚴重性。在香港,根據《裁判官條例》第227章99條,任何人對裁判官執行職責作出侮辱行為,或使用帶威脅或侮辱性的詞句,可被判監6個月及罰款1萬元。梁家杰煽動斬法官,其嚴重性已不言而喻,理論上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違法「占中」后,反對派開始露骨輕視法律、不守法,出現不尊重法庭或威脅法官的事件,令人擔憂香港法治的基石有被動搖之勢。梁家杰煽動斬法官,暴露公民黨這個「大狀黨」是如何蔑視法治。公民黨才是破壞法治的罪魁禍首,他們知法犯法,威脅法官,藐視法庭,行為令人憤慨。法律只是他們玩弄政治的工具,若法庭判決對他們有利,公民黨大狀便將尊重法庭高唱入雲。一旦法庭判暴力違法者敗訴,公民黨大狀便聲稱法治淪亡,這絕對是雙重標準,輸打贏要的心態。

  不可威脅法官藐視法庭

  公民黨大狀和外部勢力把黃之鋒等人打造成「民主斗士」、「抗暴英雄」,企圖反證法庭判決是「政治迫害」、「秋后算帳」,以便顛倒是非,冲擊本港尊重法治的核心價值,引誘年輕人以「公民抗命」、「違法達義」為榮,給香港的繁榮穩定埋下重大隱患。公民黨大狀危言聳聽,如此肆意辱罵法庭和威脅法官,是要將香港變成無法無天之地。

  威脅法官、辱罵法庭等藐視法庭行為絕對不能容忍,必須予以嚴懲,這樣才能彰顯法治,維護法律的權威,才能有效阻嚇肆意破壞法紀的行為蔓延。因此,香港社會應大力支持法庭的依法判決,反對向法官施壓的涉嫌違法行為,共同維護法治尊嚴和市民福祉。

[责任编辑: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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