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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33死游览车事故旅行社被判无过失 司机家属批草率了事

2017-09-05
来源:观察者网

  今年2月,台湾蝶恋花旅行社游览车翻车,致使包含司机在内的33人死亡。(图片来源:台湾《东森新闻云》)

  今年2月13日晚,台湾蝶恋花旅行社一游览车翻车,导致包括司机在内的33人死亡。4日,台湾检方侦查终结,认定肇事主因是司机过弯时车速过快,但司机康育薰已身亡,获判不起诉,蝶恋花旅行社经查无过失,获判不起诉。司机康育薰的姐姐康丽玲发声明称,这等同宣告弟弟扛下全责,更痛批台湾的司法就是“避重就轻、不追根究底”。

  据台湾《东森新闻云》报道,康丽玲表示,弟弟“有责任,但不是全责”,康丽玲质疑,司机从武陵下山至国道五南港系统交流道前的隧道皆有踩剎车,为什么前30秒可以踩,后30秒却不能踩或无法踩?康丽玲认为,检察官根本没有追查根本原因,只是草率了事。

  对于“司机是否过劳?”,康丽玲称,弟弟当日早上八点出门,出事时已将近晚上九点,构成过劳。她还称,武陵农场一日游是没有司机休息室的,必须在车上原地待命,计算出勤时间应该是16小时以上,不知陈彦章检察官及台湾劳动部门是怎么认定的?

  今年3月10日,台湾士林地检署10日在台北公布“2·13”游览车事故截至目前的调查结果。报告显示,游览车撞击时时速为79公里,但该路段前后限速50、40公里,车辆明显超速。至于司机是否存在“过劳”问题,检方指出,去年8月到今年1月,康姓司机单月最高出勤天数为24天。而2月上班13天,他仅在10日曾请假1天,13日便发生事故。但蝶恋花旅行社负责人周比苍同意其请假要求,并不存在请假遭刁难的情况。

  4日,台湾检方认定,肇事主因是司机超速,蝶恋花旅行社无过失,对此,司机家属痛批台湾司法“不追根究底”。(图片来源:台湾《东森新闻云》)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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